根据《研究生素质发展综合测评暂行办法(修订)》(师大研〔2019〕13号)文件精神,美术学院测评领导小组按照测评办法的要求,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审核参评者材料,进行了综合测评工作。现将综合测评结果公示如下。
如有异议,请于五个工作日内反映到美术学院办公楼办公室305。
美术学院测评领导小组
2019年9月18日
附件:1.2018-2019学年17级三年制美术学综合测评.xls
3.2018-2019学年18级两年制学科教学综合测评.xls
根据《研究生素质发展综合测评暂行办法(修订)》(师大研〔2019〕13号)文件精神,美术学院测评领导小组按照测评办法的要求,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审核参评者材料,进行了综合测评工作。现将综合测评结果公示如下。
如有异议,请于五个工作日内反映到美术学院办公楼办公室305。
美术学院测评领导小组
2019年9月18日
附件:1.2018-2019学年17级三年制美术学综合测评.xls
3.2018-2019学年18级两年制学科教学综合测评.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