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tway官方客服仪器设备管理办法(修订)校设字〔2010〕1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仪器设备管理,提高其使用效益,根据国家和河南省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仪器设备管理的主要任务:对仪器设备的购置计划、购置论证、采购、验收、使用、维护、调拨、报废、回收等全过程实施管理;制定并完善仪器设备管理制度。第三条仪器设备管理的目的:优化资源配置,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率、完好率,确保国有资产保值不流失,更好地为教学科研服务。第四条仪器设备的管理范围:学校各单位无论何种经费购置、自制、赠送、调拨的仪器设备,均应列入仪器设备的管理范围。凡教学单位单价在800元(含800元)以上、行政单位单价在500元(含500元)以上,耐用期在一年以上并能独立使用的仪器设备均属固定资产,必须到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办理设备资产入账手续。凡教学单位单价300元(含300元)至800元,行政单位单价在300元(含300元)至500元,耐用期在一年以上,并能独立使用的仪器设备为低值耐用仪器设备,也应到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建立帐目,按低值仪器管理。单价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属大型、贵重精密
2019-0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