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tway官方客服考试工作管理规定(修订)师大教〔2019〕19号为进一步加强考试管理,规范教学秩序,优化育人环境,培养高质量的人才,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第一章考试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第一条校级主考、副主考、督考员(一)主管教学的副校长任主考,教务处处长任副主考,督考员由教务处、学生处、校团委及各学院领导组成。(二)校主考负责全面考务工作。副主考、督考员协助校主考监督检查各学院考务组织实施工作。第二条院级主考、副主考、巡视员(一)各学院由院长任主考、主管教学副院长任副主考,教学秘书和教研室主任任巡视员。(二)院主考负责考务工作的每个环节,及时发现和解决考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院副主考负责本学院各考区巡视工作,协助主考解决突发事件。学院巡视员按时到指定的考区巡视至考试结束,并认真填写《考场巡视记录单》,并对各考场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考试结束后及时将巡视记录单交教务处。第三条监考人员(一)学校在职教师是监考队伍的基本成员。每位教师都有义务参加监考工作。(二)监考人员要认真执行《监考人员守则》。要求做到遵纪、守时、热
2019-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