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近日,河南省教育厅、科技厅、财政厅等五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加快推进校企研发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附件1)以及河南省教育厅《依托现有产教融合类平台培育建设校企研发中心》(附件2)等通知。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第一战略,聚焦培育“7+28+N”产业链群,助力科技成果转化、推进产业转型、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加快推动高校与企业共建研发中心,实现现有平台与校企研发中心建设工作叠加扩能,打造我省产教融合、科教融汇的品牌亮点,高质量完成校企研发中心建设目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省教育厅将对校企研发中心建设成效显著的高校在省科技成果奖申报、高校科技创新人才和创新团队遴选、高校重点科研项目立项等申报指标上予以倾斜支持。对建设优秀的校企研发中心认定为河南省校企研发中心给予奖励。学校也将在相应申报指标和研究生培养方面给予支持。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组织与有关企业共建一批校企研发中心。已立项建设的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省级工匠实验室、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需围绕自身建设方向,对接合作企业,建设至少1 个校企研发中心,并通过“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于 2024年 11 月 15 日前完成备案入库。
入库备案流程:
各校企研发中心负责人通过科技处系统管理员分配的账号登录云平台(http://www.rcloud.edu.cn),下载《校企共建研发中心基本信息表》,填写完成经过检查后在线提交,并上传有关附件(1.校企共建研发中心协议扫描件;2.高校企业的研发中心挂牌照片),由学校科技处进行网上审核。
联系人:科技处 王 燕 3329226
研究生院 杨明国 3329307
云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800-1636
科技处 研究生院
2024年10月10日
附件1:河南省教育厅等5部门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校企研发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pdf
附件2:关于依托现有产教融合类平台培育建设校企研发中心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