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遴选与招生资格审核实施办法》(师大研〔2023〕9号)和《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遴选与招生资格审核实施办法》(师大研〔2021〕18号)等文件(附件1-2)精神,结合各学位点相关要求,现就2023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遴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说明
1.遴选类别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和专业实践基地兼职硕士生指导教师。
2.遴选条件
按照我校相关规定(附件1-2)及学院补充条件开展。
A类博士无需申请材料直接聘为硕士生导师,直接在汇总表填写并备注。非A类博士内聘副教授参加导师遴选,应有不少于1年的高校教学经历。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导师各学院遴选补充条件见://m.graparte.com/yjsxy/2023/1012/c2797a286661/page.psp
二、材料提交
1. 申请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人员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开展申报,在系统内点击“导师遴选管理”模块填写。
请注意:系统上传材料时,务必将“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合并为一个PDF文档,在系统扩展材料“其他”内上传并选择提交。
相关操作流程见附件系统说明书(附件3)。
2. 申请校外实践基地导师人员
拟申请校外实践基地导师人员采用电子申请表(见附件4),将电子申请表和附件材料合并为一个PDF文件交学位点所在学院审核。
附件材料顺序为: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科研项目立项书复印件或科技处、社科处开具的科研项目证明原件(延期项目一律视为非在研项目);获奖项目、专利证书复印件;专著、教材的封面、目录、内容摘要及版权页复印件;代表性学术论文复印件(双面复印,含:期刊封面、目录、论文首页)。
3. 时间安排及材料报送
11月6日18:00前,学院(部)应提交:
(1)学院评定分委员会关于研究生导师电子遴选的会议记录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各1份(附件5);
(2)网页公示材料截图电子版1份 (附件6);
(3)硕士生研究生导师申请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各1份(附件7);
(4)本单位所有申请校外实践基地导师电子版材料压缩包;
(5)研究生系统内对通过学位分委会表决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6)现有导师库更新表(附件8)。
纸质版报送至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文渊楼117),电子版请以“学院名称_硕士生导师遴选材料”(例:物理学院_导师遴选材料)命名发送至yjs@htu.edu.cn.
三、其他
1.项目及科研成果等级别以科技处、社科处认定为准。
2.请严格导师队伍遴选质量。凡不合格的申报材料,各学院不得向研究生院报送,否则全院材料全部退回。
3.近三年指2020年9月1日至今;近五年指2018年9月1日至今。
4.为规范化我校导师队伍管理,准确掌握导师队伍情况,各学院应在报送材料前将本单位导师库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内进行更新,对离退休、低职高聘到期未续聘、离职等情况进行管理。更新后从研究生管理系统导出后按照附件8格式报送。
联系人:马亚强,史晓晓 0373-33254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