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工作

关于转发教指委《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及《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基本要求》的通知

时间:2023-07-30浏览:611设置


相关培养单位:

为更好地适应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实际,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对2017年颁布的《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非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及《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基本要求》进行修订。原《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非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及小学教育、职业技术教育领域指导性培养方案、《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基本要求》自行废止。

现转发修订后的指导性培养方案和全日制实践教学基本要求,请各相关培养单位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对现有教育硕士培养方案进行修订,9月10日前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提交新方案。新方案自2023级开始实施,并据此切实做好教育硕士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


附件:1.教指委发〔2023〕06号《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的通知.pdf

2.06号附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pdf

3.教指委发〔2023〕07号《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基本要求》的通知.pdf

4.07号附件-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基本要求(2023修订).pdf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院

2023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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