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优评先

关于河南省2023届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5-17浏览:3387设置

各学院(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评选2023年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教办学〔2023170号)要求,现将我校“2023年河南省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2023届年全日制普通应届毕业研究生,如因各种原因延迟毕业的研究生不能申报。

二、评选比例

根据各学院(部)毕业生人数实行等额分配,具体名额见附件1

三、评选条件

1、符合《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评选2023年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教办学〔2023170号)基本要求;

2、在校已完成学位论文初稿的应届毕业研究生;

3、在校期间综合测评均在50%以内(含50%);

4、修完本专业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各门课程或规定的总学分,并且考试成绩在86分(含86分)以上的课程门数达到80%(含80%)以上;

5、在校期间,至少获得一次校级以上奖励;

6、在校期间,以为第一署名单位在中文核心期刊或国际学术刊物上正式发表学术论文1篇(含1篇)以上,篇幅不少于2个版面(不足2个版面降低一个级别),申请者应为独著、第一作者或除导师外第一作者;或完成省部级以上鉴定成果,鉴定结论为全国先进水平,申请人为主要完成人,省部级前5名,国家级前8名;或参加专业性各类综合或单项竞赛,获得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省部级一等奖的主要完成人(限前3名);

7、原则上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

四、评选程序

1、各学院(部)根据评选比例和指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拟定初步人选,经学院初审合格后,确定预选名单后报研究生院审查;

2、研究生院资格审查无异议后,将评选出的省级优秀应届毕业研究生推荐名单由学校上报省教育厅审批;

3、省级优秀毕业生由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进行审查,对毕业生生源信息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毕业生不列入评选对象,对弄虚作假和不符合评选条件的予以淘汰。

五、材料报送要求及时间安排(1234中所提材料由学院审核备案

1、提交学位论文初稿电子版;

2、本年级综合测评成绩单,参评人员每个学院统一汇总提交电子版;

3、提交成绩单电子版;

4、提交科研成果、竞赛获奖证书电子版,科研成果需作超链接,不需提供纸质材料;

5、请各学院按照填写《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附件2由学院统一用A4纸正反面打印后用第三人称填写,一式两份)、《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总表》(附件3),以上材料均需做到内容真实、填写规范、字迹工整,各项不得空缺。其中附件2需要在“院系意见”栏,内签署学院意见(“情况属实,同意推荐”,参考附件4)。

6、各单位在报送省级优秀应届毕业生材料时,同时报送至少1名优秀毕业生典型事迹材料电子版(参考附件5),材料需详实体现该生事迹,以便省内进行宣传,事迹材料电子版请发至上述邮箱。

7、重要提示:1234中所提材料由学院审核备案不用提交研究生院附件23纸质版由学院汇总,统一加盖学院行政公章,519日下午5点前报送至研究生院思政科(文渊楼113房间,同时上报优秀毕业生事迹材料。

六、奖励方式

1、授予“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荣誉称号;

2、优秀毕业研究生申报表存入研究生个人档案。

人:冯

联系电话:0373-3329236

电子邮箱:hsdygb2020@126.com

报送地址:文渊楼113

附件.zip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院

2023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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