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项目实施与管理办法》(师大研〔2022〕6号,附件1),学校将开展2023年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2023届毕业研究生承担的科研创新项目,或立项已满2年的科研创新项目均须结项验收(名单见附件2)。
二、材料要求
1.项目负责人填写《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项报告书》(附件3),纸质版提交一式五份。
2.理工类重点应用项目须提供研究报告、合作单位应用证明、一项发明专利受理证明(限前5名)或省级科技成果鉴定证书(限前5名)或实现成果转化、发表的与项目紧密相关的学术论文(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一般应用项目须提供研究报告、合作单位应用证明、发表的与项目紧密相关的学术论文(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一般基础研究项目须在SCI/EI源期刊上发表一篇与项目紧密相关的学术论文(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
人文社科类重点应用项目须提供研究报告、合作单位应用证明、二级学科顶尖期刊发表一篇与项目紧密相关的学术论文(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或省级科技成果鉴定证书(限前5名)或省级成果奖励证书(限前5名);一般应用项目须提供研究报告、合作单位应用证明、发表的与项目紧密相关的学术论文(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一般基础研究项目须在二级学科顶尖期刊发表一篇与项目紧密相关的学术论文(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
理工类和人文社科类自选项目结项参考以上要求,成果级别可适当降低。
3.项目研究成果复印件以及在相应网站上打印的查询页面截图各一套(均需培养单位审验盖章)。
以上材料统一装入档案袋中,每个项目一袋,袋上粘贴结项报告书封面复印件。
注:重点项目的成果须有电子版,若没有电子版,请提交相关成果照片或扫描件。
上述要求中提到的研究报告,是指对研究过程阐述更加详尽的单独的研究报告,不是附在结项报告书中的总结报告。
4.每个培养单位的结项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电子版。
三、时间安排
1.请于4月28日前将所有材料的纸质版由各培养单位统一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科(文渊楼117房间),电子版请发送到邮箱yjsypyb114@163.com;
2.研究生院将于5月19日前组织专家评审验收,验收合格的发放结项证书。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乐 张卫刚联系电话:3326186
附件:
1.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项目实施与管理办法(师大研〔2022〕6号).doc
2.附件2:2023年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应结项名单.docx
研究生院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