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我校共有157名教师申请参加2023级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根据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研究生院依照《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认定办法》(师大研〔2022〕11号)和《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认定办法》(师大研〔2022〕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各博士点补充规定,对相关材料开展审核,现将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14日至2022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