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学校现开展2021年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博士研究生导师遴选
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依据《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修订)》(师大研〔2019〕6号)及学院补充规定进行遴选;教育博士依据《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及招生资格审核实施办法》(师大研〔2019〕4号)进行遴选。
二、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
1.依据《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遴选与招生资格审核实施办法》(校研字〔2015〕14号)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遴选与招生资格审核实施办法》(校研字〔2015〕16号)相关文件及学院补充规定进行硕导遴选。
2.各学院应根据各学科、专业的研究生规模及现有导师情况,统筹考虑导师队伍建设。
3.内聘副教授参加导师遴选,应有不少于1年的高校教学经历。
4.凡生师比(在校学术学位学历硕士生“2019、2020、2021级”与校内学术学位硕士生导师的比例)小于等于3的学科(专业),依照各学院制定的导师遴选补充条件进行学术型硕导推荐。
5.校外兼职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不包括已与学校签定联合培养研究生协议的高校推荐的兼职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须从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基地(已在研究生院备案)推荐,生师比不得超过1:1.
三、材料提交
(一)博导申请申请人材料(纸质版1份、电子PDF,请按以下顺序进行装订,需添加白色封皮)
1.《申请博士生指导教师审批表》(首页可作封皮)
2.目录
3.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
4.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5.科研项目立项书复印件或科技处、社科处开具的科研项目证明原件;
6.获奖项目、专利证书复印件;
7.专著、教材的封面、目录、内容摘要及版权页复印件;
8.代表性学术论文复印件(双面复印,含:期刊封面、目录及全文)。
注:以上材料的原件由学院负责审验,审验无误后在复印件上加盖学院公章。
(二) 硕导申请申请人材料
《申请研究生指导教师审批表》(按申请类型选用)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其中一份按顺序附上以下材料:
1.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
2.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3.科研项目立项书复印件或科技处、社科处开具的科研项目证明原件(延期项目一律视为非在研项目);
4.获奖项目、专利证书复印件;
5.专著、教材的封面、目录、内容摘要及版权页复印件;
6.代表性学术论文复印件(双面复印,含:期刊封面、目录及全文)。
注:以上材料的原件由学院负责审验,审验无误后在复印件上加盖学院公章。
申请研究生指导教师审批表中的近3年起止时间为2018年9月至今。
(三)学院材料
11月15日前,学院向研究生院提交以下材料,且提交前,申请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人员情况汇总表应在学院公示不少于3天。
(1)学院评定分委员会关于研究生导师遴选的会议记录;
(2)《2021年申请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人员情况汇总表》纸质版及电子版,并提交申请博士生导师人员的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pdf格式1份(申请人请在纸质材料审核后,再制作和提交电子版材料)。每位申请人的材料由研究生院安排3位校外同行专家进行通讯评审,评审费用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3)《2021年申请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人员情况汇总表》纸质版及电子版,以及申请硕士生导师人员的材料。
四、其他
1.项目及科研成果等级别以科技处、社科处认定为准。
2.请严格导师队伍遴选质量。凡不合格的申报材料,各学院不得向研究生院报送,否则全院材料全部退回。
3.硕导遴选中关于教育厅科研成果奖励是指:河南省教育厅科研外事处负责评审的河南省教育厅科技成果奖;河南省教育厅社政处负责评审的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负责评审的河南省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
3.联系人:
研究生院学位办马亚强、史晓晓,0373-3325476。
五、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