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优评先

第十四届“卢锦梭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

时间:2021-04-09浏览:3251设置

各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推动我校研究生教育再上新台阶,我校校友、河南枫华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魏冬青博士与共同协商,由该公司捐资设立“卢锦梭奖学金”。根据“卢锦梭奖学金”的评审条件和要求,本着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现将第十四届“卢锦梭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和对象

 “卢锦梭奖学金”用于奖励我校具有较强科研创新能力的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和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只能荣获一次。各学院根据“卢锦梭奖学金”评审条件从申请人员中择优推荐,在品学兼优的基础上,重点考察科研创新能力和取得的创新性研究成果。

二、评选条件及提交材料

1、评选条件:

1)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身心健康,乐观进取,无违反校规校纪的现象;

2)修完本专业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各门课程或规定的总学分,并且50%课程考试成绩在85分以上(含85分),在校期间无不及格课程;(附成绩单和比例,并加盖学院公章)

3硕士研究生应完成的论文初稿(交打印稿),及导师在首页对毕业论文的评价意见。博士生不要求此项。

2、评选要求:

学术型研究生要以为第一署名单位,申请者应为独著、第一作者或除导师以外第一作者。

1)理科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需在SCIEI源期刊或国际学术刊物发表一篇以上学术论文;

2)文科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需在CSSCI、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以上学术论文;

3)博士研究生在校期间,需在SCIEI源期刊或国际学术刊物上发表三篇以上学术论文;

专业型研究生如无文章发表,但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认定为满足科研条件:

1)参与完成国家级、省部级项目,且该项目获得省级三等奖以上奖励(限前5);

2)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2)获得一项国家发明专利;

3)参加专业性各类综合或单项竞赛,获得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省部级一等奖的主要完成人(限前3);

4)对于专业学位研究生偏重考察其专业实践能力和适应专业岗位的综合素质,如参加专业性课题或项目,获得专业性重大比赛奖励,完成专业内专项调查报告,或获得执业资格证书者等。

3、提交材料:

各学院请于420上午12:00前提交相关材料:

1)申请者请填写附件1《“卢锦梭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A4纸正反面打印,将所交材料装入档案袋中。

(2)成绩单及85分以上比例,综合测评排名表;

(3)学院填写附件2《“卢锦梭奖学金”汇总表》(一式1份),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表中文章题目请做超链接,以方便查验。

注: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的纸质版交至文科楼114房间,(1)和(3)的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研工部邮箱hsdygb2020@126.com

三、奖励名额、金额及时间安排

1奖励名额:硕士研究生名额为30名,博士研究生名额为5名,其中:

1)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名额为23名,具体分配为:化学化工学院5名,物理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各2名,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环境学院、水产学院、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各1名,由本院自行评审,党委研工部、研究生院备案;其他学院限报1名候选人,由党委研工部、研究生院组织评审;

2)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名额7名,相关学院限报1名候选人,由党委研工部、研究生院组织评审;

3)博士研究生:化学化工学院2名,物理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环境学院各1名,由本院自行评审,党委研工部、研究生院备案。

2奖励金额:博士研究生每名获奖者3000元人民币,硕士研究生每名获奖者1500元人民币。

3颁奖方式请各有关学院按要求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报送至研工部思政科,由党委研工部、研究生院进行审核并公示最终获奖学生名单,4月底或5月初举行召开颁奖大会颁发奖金、奖章及获奖证书。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孟玲玲   冯森

联系电话:0373-3329236


 附件1 “卢锦梭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2 “卢锦梭奖学金”汇总表.doc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202149



返回原图
/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