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高校学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教办资助〔2020〕184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2020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原则
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省教育厅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杜绝弄虚作假。
二、名额分配
1.学业奖学金根据《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方案》要求,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按照各学院在籍学生人数的比例进行评选,分为一、二、三三个等级,其中博士学业奖学金所占比例分别是20%、50%、30%,硕士学业奖学金所占比例分别是40%、30%、30%。
2.对于2018级、2019级、2020级全日制研究生,经审核档案、符合条件者给予发放助学金;对于硕师计划研究生,一年级学生给予发放,四年级学生档案在学校者给予发放,二、三年级学生不予发放。
三、时间安排
1.各学院对基础数据进行录入,学生档案审核,助学金审核阶段:9月18日—10月5日;
2.各学院评选公示、上报结果,进行系统录入,学院初审,各学院公示结束时间不晚于10月5日;
3.学校汇总,公示,数据审核:10月6日—10月13日;
4.学校对录入数据审核、修改、最终上报时间:10月14日—10月17日;
5.省资助中心审核、学校修改、最终确定名单:10月19日—10月20日。
注:要求各学院进行网上公示,并把公示网址或网站公示截图发至思政科。
四、评选要求
1、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要认真按照《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方案(试行)》和本院相应的评审实施细则,负责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和初评,并向学校提出推荐名单。
2、评审工作应当认真细致、公正透明,按时完成。各学院评审结果在报送以前应当向本学院研究生公示5个工作日。
五、监督方式
监督和申诉邮箱:ygblile@163.com监督电话:3329236
附件1、博士研究生一、二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表.doc
附件2、硕士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表.doc
党委研工部研究生院
202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