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助学金

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9-07浏览:7680设置

各相关学院:

为激励我校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全面发展,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校学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附件1)和《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方案(修订)》(师大研〔20205号)(以下简称《方案》,见附件2)文件要求,为做好2020-2021学年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现将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

1、评审对象:2018级、2019级、2020级研究生

2、“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

党委研工部、研究生院根据国家下达的国家奖学金名额,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把名额分配到各学院,由学院根据《方案》要求和本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评选出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由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评定。

3、“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

根据《方案》要求,结合本学院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评定“学业奖学金”,奖学金评定先按评分细则列出排名结果,待上级文件和分配指标下达后,再根据从高到低排序确定等次。

二、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

经审核,符合条件者给予发放国家助学金,发放对象为2018级、2019级、2020级研究生。

三、注意事项

各学院在奖学金评定过程中要结合本学院实际,应首先成立2020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结合《方案》和学院实际制定2020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细则,并细化评分标准。在评定工作中按照本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细则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四、时间要求

请各学院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和评审细则电子稿于923日之前发送至电子邮箱ygblile@163.com,纸质材料(需各学院负责人签字、加盖学院行政公章)报送究生院思政科(文渊楼114房间);评审排序结果于925日之前发送和报送(需各学院负责人签字、加盖学院行政公章),并同时在各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党委研工部、研究生院将依据研究生奖学金相关文件内容和指标,对各学院的奖学金评定排序结果进行审核、评定和公示。

五、联系方式

监督和申诉邮箱:ygblile@163.com

监督电话:0373-3329236

附件12020年高校学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教资助.doc

附件2师大研〔2020〕5号关于印发《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方案(修订)》的通知.doc

附件3XX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模板.doc

党委研工部 研究生院

202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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