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科组:
根据年度职称工作安排,为严格业绩资格,充分把握申报高级职称人员有关业绩资格条件的学术水平,经学校研究,现对2024年度职称推评业绩资格使用汇报答辩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汇报答辩人员范围
按照《Betway官方客服高级职称申报业绩资格条件(试行)》(师大人〔2023〕26号)文件要求,2024年度申报高级职称,存在以横向项目、科技成果转让或转化项目等业绩资格条件的参评人员,在院(部)学术委员会答辩的基础上,均须现场参加校学术委员会的汇报答辩;使用两个业绩资格条件(不含横向项目、科技成果转化或转让业绩)申报高一级职称(俗称“2当1”)的申报人员,不需要现场参加汇报答辩,校学术委员会通过审阅材料进行学术水平评定。汇报答辩人员范围包括2023年度已经答辩、今年仍以上述业绩资格条件参评职称的人员。
二、汇报答辩时间
2024年12月7日14:30
三、汇报答辩地点
1.候场地点:启智楼一楼104教室
2.理科组地点:启智楼一楼102教室
3.文科组地点:启智楼一楼106教室
四、汇报答辩方式
所有需要汇报答辩的参评人员,均须到指定地点现场进行汇报答辩。校学术委员会分文、理两组听取汇报和答辩,申报人以PPT进行汇报,并于当天14:00到候场地点,抽取顺序并拷贝课件。
五、汇报答辩程序及要求
1.申报人汇报(每人5分钟)
(1)理科组汇报要点
结合本人横向项目、转化转让业绩情况,汇报内容主要展示包括但不限于:拟解决的关键技术问题、主要技术方案、主要技术创新、应用价值、项目进展情况等。其中,2023年度已经答辩今年仍以有关资格条件参评职称、2024年6月前立项或截止答辩时已经结项的,汇报上述内容的同时,侧重汇报立项以来的研究计划执行情况、研究取得的阶段性成果或效益、研究经费列支情况等,并课件展示有关支撑材料。PPT中均须清晰展示项目合作企业营业执照,项目已经结项须展示成果应用证明(均为红章),并汇报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企业生产经营内容和成果应用内容。
有科技成果转化或转让业绩的参评人,主要汇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解决关键技术问题、科技成果情况、转化或转让授权信息、转让后的成果应用证明、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企业营业执照(盖红章)等。
(2)文科组汇报要点
结合本人横向项目、转化转让业绩情况,汇报内容主要展示包括但不限于:理论依据、核心观点、创新之处、研究应用价值、研究方法和思路、研究取得的进展等。其中,2023年度已经答辩今年仍以有关业绩资格条件参评职称、2024年6月前立项或截止答辩时已经结项的,汇报上述内容的同时,侧重汇报立项以来的研究计划执行情况、研究取得的阶段性成果或效益、研究经费列支情况等,并课件展示有关支撑材料。PPT中均须清晰展示项目合作企业营业执照、项目已经结项的须展示成果应用证明(均为红章),并汇报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企业生产经营内容和成果应用内容。
有科技成果转化或转让业绩的参评人,参照理科组要求执行。
2.答辩(每人3分钟)
校学术委员会委员提问、申报人答辩,每个申报人员不少于1个答辩题目。
3.评议及投票
(1)汇报答辩分文理两个小组进行,答辩现场分设文、理组组长。
(2)汇报答辩后,文、理组组长进行陈述本组评议情况,文理组到会全体委员统一投票,申报人员获得的同意票数达到参会委员人数三分之二(含)以上者通过。
(3)校学术委员会参评委员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票,均计无效票;委员会成员应该回避的要主动回避,不得参与评议投票;特殊情况下,经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研究,填写委托声明后,参会委员可以委托组长代为投票。
(4)校学术委员会主任宣布投票结果;未通过人员,由学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所在学科组。
六、工作要求
1.所有参与人员,均应遵守职称工作纪律。
2.各学科组务必通知到本学科组所有需要汇报答辩的人员,未按规定参加汇报答辩的,后果自负。
3.未尽事宜,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现场研究决定。
七、具体联系方式
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梁燕,电话:3329208;
学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刘秋月,电话:3326203。
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
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