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一所具有八十多年历史的省属重点大学,学校北依巍巍太行,南滨滚滚黄河,位于京广铁路、京港澳高速公路线上的豫北名城新乡市,坐落在广袤的牧野大地、美丽的卫水之滨。学校现设有20个学院,29个研究所(中心),55个本科专业;学校从1978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现有2个一级博士学位授权点,15个二级博士学位授权点,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35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点,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设有省部共建细胞分化调控国家级重点实验室、省部共建黄淮水环境与污染防治重点实验室、省部共建绿色化学介质与反应重点实验室、省光伏材料重点实验室、省动力电源及关键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等省级以上重点科研基地;设有生命科学和化学2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6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拥有河南省规模最大、种类最多的生物标本馆。学校现有各类学生40000余人,教职工2150余人,专业技术人员1850余人,其中,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双聘院士7人,设立省级特聘教授岗12个,校级特聘教授岗81个,高级职称人员630余人。
为了大力推动,提高学校学术层次和科研实力,培养和造就一批具有国际、国内先进水平的学科带头人,经河南省教育厅批准,设置省级特聘教授岗位12个,现有6个岗位招聘,热忱欢迎国内外优秀中青年学者前来应聘。
一、招聘岗位
1、基础数学
2、凝聚态物理
3、理论物理
4、原子与分子物理
5、材料物理与化学
6、有机化学
7、无机化学
8、环境科学
9、动物学
10、植物学
11、科技哲学
二、应聘条件
1、特聘教授选聘条件:
(1)恪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身体健康。
(2)具有博士学位,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海外应聘者应担任高水平大学副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国内应聘者应担任教授或其他相应职位。
(3)申报当年1月1日,自然科学类、工程技术类人选年龄不超过45周岁,人文社会科学类人选年龄不超过55周岁。
(4)胜任核心课程讲授任务;学术造诣高深,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具有创新性、战略性思维,具有带领本学科赶超或保持国际国内先进水平的能力;具有较强的领导和协调能力,能带领学术团队协同攻关。
(5)聘期内全职在受聘高校工作。
(6)已受聘教育部“长江学者”或其他省(市)特聘教授,聘期内不得再申报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聘教授。
(7)特聘教授候选人如为现职学校校级领导或学校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必须在推荐的同时征得候选人任职单位上级干部主管部门或任职单位党委同意,如其聘任为特聘教授即免去其校级领导职务或职能部门负责人职务。候选人本人写出书面辞职保证书,申报学校在报送材料时对此要予以说明。
(8)省内高校之间招聘特聘教授候选人,申报学校需经候选人所在学校同意,有关材料报送教育厅。
2、讲座教授选聘条件:
(1)在海外教学科研一线工作,一般应担任高水平大学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
(2)学术造诣高深,在本学科领域具有重大影响,取得国际公认的重大成就。
(3)诚实守信、学风严谨、乐于奉献、崇尚科学精神。
(4)每年在受聘高校工作2个月以上。
三、岗位职责和聘期
按照《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聘教授岗位制度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特聘教授聘期为五年,采取分段聘任方法,首次聘期为三年,考核合格的,续聘两年。讲座教授聘期为三年。聘任期满,聘任合同自动解除。
1、特聘教授岗位职责:
(1)讲授本学科核心课程,指导青年教师和研究生。
(2)正确把握本学科的发展方向,提出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带领本学科赶超或保持国际国内先进水平。
(3)面向中原经济区建设战略需求和国际国内科学与技术前沿,主持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开展省级重大科研项目研究,在本学科领域开展原创性研究和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力争取得重大标志性成果。
(4)领导本学科方向发展和学术梯队建设,根据学科特点和发展需要,组建并带领一支创新团队进行教学科研工作。
2、讲座教授岗位职责:
(1)开设本学科前沿领域的课程或讲座,指导或协助指导青年教师和研究生。
(2)对本学科的方向发展和研究重点提供重要建议,促进本学科进入国际国内学术前沿。
(3)面向中原经济区建设战略需求和国际国内科学与技术前沿,积极参与组建具有国际国内先进水平的学术团队。
(4)积极推动省内高校与海外高水平大学等学术机构的交流与合作。
四、待遇和配套支持
特聘教授聘期内,除享受国家工资外,年岗位津贴22万元;提供不低于100㎡的住房或30万元住房补贴,10万元安家费(校内应聘上岗的教授,学校不再提供另外的住房和安家费,一次性发放5万元补贴);对文科提供30万元科研启动费,对理科及工科提供50万元科研启动费;安排助手,提供办公用房,协助建设实验室;根据配偶实际情况,安排适当工作;解决子女的入学入托问题。
讲座教授聘期内,年岗位津贴6万元。
学校根据具体情况,执行“一事一议、一人一策”政策,特殊情况,可以面议。
五、程序
1、个人提出申请。
2、由学校组织相关专家或学术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遴选,择优确定推荐人选向省教育厅推荐,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特聘教授人选。
六、申请材料
1、填写《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聘教授候选人推荐表》(附件1)或《河南省高等学校讲座教授候选人推荐表》(附件2),表中相关材料,如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聘书、科研和教改项目立项证明、科研成果获奖证书,论文索引、专著目录、专利证书、国际学术会议邀请信或通知等,请附复印件。
2、须提供3位国内外著名同行专家的推荐信。
3、5篇重要创新性论文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目录的复印件,以及推荐表中列举的其它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论文收录和他引用情况需提供源证明(原件,须有相关检索机构盖章)。
4、配偶及子女情况(为工作、入学安排考虑)。
七、其它
相关文件可从人事处网页上查询。
八、咨询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建设东路46号 人事处
邮政编码:453007
联系人:曹书文
联系电话:86—373—3325876,3326203
传真:86—373—3325965
E-mail:rscszk@htu.edu.cn
附件:1、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聘教授候选人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