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职称资格确认手续的通知

时间:2024-11-18浏览:10设置

校内各单位:

    根据《已具备职称新入职人员资格确认办法(试行)》(校人字〔20188号 )相关要求,现将相关人员办理职称资格确认手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认范围

入职前已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此前尚未参加学校组织的职称资格确认、符合校人字〔20188号文件确认条件的人员,均须进行职称资格确认。

根据政策规定,不参加或未通过学校职称资格确认者,不得参加职称申报工作。

二、确认条件及其他要求,详见《已具备职称新入职人员资格确认办法(试行)》(校人字〔20188号 )。

三、接收材料时间、地点

相关人员请携带资格确认所需材料于1119-20日到勤政楼109室办理资格确认手续,材料报送至苏鹏程老师。

联系人:刘秋月 苏鹏程

联系电话:3326203

     

     附件:(校人字〔2018〕8号 )关于印发《已具备职称新入职人员资格确认办法(试行)》的通知 .doc

人力资源部

2024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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