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4年度“平原学者”的通知

时间:2024-11-11浏览:1899设置

为切实推进人才强校战略,完善健全学校高层次人才支持体系,提升学校学术层次和科研实力,加快学校高质量发展进程,根据《“平原学者”岗位设置及管理办法(试行)》,现启动2024年度“平原学者”申报推荐工作。

一、基本情况

(一)学校设置“平原学者”岗位旨在为优秀人才发展创造条件、搭建平台,突出高水平学科带头人和青年骨干人才创新能力和发展能力的培养,计划五年时间内引进和培养一批具有冲击国家级、省级高层次人才潜力或产出高水平成果的人才队伍。

(二)“平原学者”岗位制度遵循“强化政治引领、突出立德树人、服务学校战略、坚持创新导向”原则。

(三)“平原学者”实行岗位聘任制,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签订合同,严格考核,动态管理。

(四)“平原学者”分两个层次:拔尖人才和青年英才。岗位设置在二级学科,申请者应在从事的设岗学科领域开展创造性研究,并取得遴选条件中设定的研究成果。

(五)“平原学者”采取集中申报和灵活申报相结合的方式。校内人员一般每学年集中申报一次,校外人员全年不断线接收申报,不受名额限制。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恪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遵纪守法、学风严谨、身心健康。

2.具有博士学位,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申报拔尖人才的,应具有高级职称,在“QS世界大学排名”和“USNews世界大学排名”中前300位次大学中任教的可适当放宽。

3.申报拔尖人才的,除省特聘教授外,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即1969年7月1日之后出生;申报青年英才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即1979年7月1日之后出生。

4.胜任核心课程讲授任务;学术造诣高深,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具有创新性、战略性思维,具有带领本学科赶超或保持国际国内先进水平的能力;具有较强的领导、组织和协调能力,能带领学术团队协同攻关,聘期内全职在学校工作。

(二)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业绩条件

自然科学类

1.拔尖人才

5年(指2019年1月1日以来)业绩满足下列标志性成果中的两条;或者近5年业绩满足下列标志性成果中的一条,同时取得下列代表性成果与标志性成果的数量累加不少于8项。

1)标志性成果

①主持在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含联合重点)1项;或不间断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2项。

②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或科技进步奖二等奖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以上(限前2名完成人)成果1项;或获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技术发明奖和自然科学奖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或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特等奖1项或一等奖2项(均限第1完成人)。

③以排序第一或通讯作者在Nature、Science、Cell主刊发表论文1篇。

2)代表性成果

①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或联合基金项目。

②以排序第一或通讯作者SCI二区及以上论文(预警期刊除外,限5篇)。

③主持单项到账经费不少于100万元的横向项目。

2.青年英才

5年(指2019年1月1日以来)业绩满足下列标志性成果中的两条; 或者满足下列标志性成果中的一条,同时取得下列代表性成果与标志性成果的数量累加不少于5项。

1)标志性成果

①主持在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1项。

②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或科技进步奖二等奖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以上(限前3名完成人)成果1项;或获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技术发明奖和自然科学奖一等奖(限前2名完成人)或二等奖(限第1名完成人)1项;或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特等奖(限前2名完成人)或一等奖(限第1名完成人)1项。

③以排序第一或通讯作者在Nature、Science、Cell子刊(且为中科院分区一区)发表论文1篇。

2)代表性成果

①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或联合基金项目。

②以排名第一或通讯作者在SCI二区及以上论文(预警期刊除外,限3篇)。

③主持单项到账经费不少于100万元的横向项目。

人文社科类

1.拔尖人才

5年(指2019年1月1日以来)业绩满足下列标志性成果中的两条;或者满足下列标志性成果中的一条,同时取得下列代表性成果与标志性成果的数量累加不少于8项。

1)标志性成果

①主持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1项;或连续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2项。

②获得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以上(限前2名完成人)成果1项;或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或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特等奖1项或一等奖2项(均限第1完成人)。

③以排名第1或唯一作者在学校认定的一级顶尖期刊,或在《人民日报》(理论版)、《求是》等报刊上发表,或被SSCI、A&HCI收录,或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的论文2篇。

2)代表性成果

 ①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

②以排名第1或唯一作者在本专业二级顶尖及以上期刊或在《光明日报》(理论版)发表论文,或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全文转载的论文(限5篇)。

③主持单项到账经费不少于50万元的横向项目。

2.青年英才

5年(指2019年1月1日以来)业绩满足下列标志性成果中的两条;或者满足下列标志性成果中的一条,同时取得下列代表性成果与标志性成果的数量累加不少于5项。

1)标志性成果

①主持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青年及以上项目1项。

②获得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以上(限前3名完成人)成果1项;或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限前2名完成人)或二等奖(限第1名完成人)1项;或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特等奖(限前2名完成人)或一等奖(限第1名完成人)1项。

③以排名第1或唯一作者在学校认定的一级顶尖期刊,或在《人民日报》(理论版)、《求是》等报刊上发表,或被SSCI、A&HCI收录,或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的论文1篇。

2)代表性成果

①以排名第1或唯一作者在本专业二级顶尖及以上期刊或在《光明日报》(理论版)发表论文,或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全文转载的论文(限3篇)。

②主持单项到账经费不少于50万元的横向项目。

其他规定

申请人为海外引进,或没有工作经历,不完全符合上述遴选条件,但某项业绩特别突出的,由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议认定。

三、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请。申请人向设岗学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交申报材料。

(二)单位推荐。各学院(部)党委或党总支履行主体责任,要把好推荐人选的政治关、师德关和育人关。学院(部)分学术委员会对申请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把关,对推荐人选的教学水平、科研能力等进行综合审议。对符合遴选条件的申请人,形成书面推荐报告并提交人力资源部。

(三)职能部门审核。人力资源部会同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四)专家评议推荐。学校组织专家对通过审核的申报材料进行评议,并根据遴选指标确定拟受聘人选。

(五)学校审批。对确定的拟受聘人选提交校长办公会和常委会进行研究,决定是否聘任。

(六)签订聘任合同。

四、注意事项

(一)1人一档,申报书A4双面打印,一式9份;支撑材料A4双面打印,白色铜版纸胶装,一式1份;

(二)以学院(部)为单位提交申报人选申报书、基本情况汇总表和“平原学者”申报人选业绩情况汇总表,并加盖学院公章;

(三)以学院(部)为单位把申报书(word版)、支撑材料(pdf版本)、申报人选基本情况汇总表(word版本)和申报人选业绩情况汇总表电子版(word)发送到指定邮箱:hsd_gccrczp@163.com。

(四)请以学院为单位,于2024年11月29日前把材料提交至勤政楼108,逾期不再办理。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张老师,尚老师

电话:0373-3326233

 

附件1:“平原学者”申报书.docx

附件2:“平原学者”申报人选业绩情况汇总表.docx

附件3:“平原学者”申报人选基本情况汇总表.xls

附件4:“平原学者”支撑材料封面.docx


                                                                             人力资源部

                                                      202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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