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11-05浏览:1685设置

各部门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https://www.hnzjgl.gov.cn/info/1462)要求,现将我校2024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习内容

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专业技术人员每年累计完成不少于90学时的继续教育任务,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

(一)公需科目。专业技术人员可登录“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hnzjgl.gov.cn/),通过“学习入口”,自主选择施教机构,进行免费公需科目学习。

(二)专业科目。专业技术人员可依据《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办法》(https://hrss.henan.gov.cn/2018/08-08/1576746.html)相关规定,采取在线学习、研修培训、实践操作、服务基层、发表论文、课题研究等形式开展。符合《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办法》要求的继续教育方式,均可纳入学时计算。

在线学习可登录“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hnzjgl.gov.cn/)”,通过“学习入口”,自主选择施教机构,进行专业科目学习。

二、学时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应及时完成本年度继续教育任务并完成学时申报,符合《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办法》要求的继续教育方式,均可纳入学时计算。按规定程序审核合格的,自动生成“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电子证书”。获得的继续教育学时不得结转或顺延至下一年度。

三、相关事项

(一)平台注册。尚未注册人员(含人事代理合同制人员)于20241231日前在“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通过“管理入口”注册,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专业技术人员操作指南。

(二)单位变更。部分新入职人员来校前,已通过原单位在“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注册的,须通过“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将本人工作单位变更为“”。具体操作详见专业技术人员操作指南。

(三)单位管理员更换或补报。为进一步做好各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各单位需指定管理员及时开展日常管理、学时审核等工作。若管理员需更换或新单位尚未上报的,请直接与人力资源部联系。

四、工作要求

请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注册、学习,各部门审核员提高学时审核效率,务必确保参加继续教育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年内全部完成审核工作。

联系人:祁巧艳 张煜  联系电话:3327002


附件:专业技术人员操作指南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力资源部、教师中心

2024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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