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中原基础研究领军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8-26浏览:1676设置

校内各单位: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3年度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中原基础研究领军人才人选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面向全校从事自然科学(不含医学)基础研究、引导基础理论原始创新、推动基础学科创新发展,在职在豫工作,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才。

申报中原基础研究领军人才,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申报人选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7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

(2)潜心基础研究,揭示自然规律,具有创新思维,能够敏锐把握国家战略需求和世界科技发展态势,提出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引领原创性重要理论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取得突破性研究成果,为社会提供新知识、新理论、新方法,对数学、物理、化学、天文、地学、生物等基础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学术水平处于省内领先、国内先进地位。

(3)具有承担省部级及以上基础研究类课题和重点科研任务等经历,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项以上,或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人才项目资助,或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或获得省自然科学奖一等奖(前三名)或二等奖(第一名)。

二、申报材料

1.电子数据通过“河南省高层次人才选拔管理系统”(以下简称选拔管理系统,网址http://xbgl.hrss.henan.gov.cn:8091/)填报。由于时间紧,请有意申报人员务必于83118:00前联系工作人员分配账号和密码。

2.纸质材料:申报人提交材料如下:2023年度“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项目申报书(5份),申报材料附件(1份)、推荐人选简要情况表。纸质材料需与电子文档内容保持一致。

3.请于9月10之前提交申报材料。其中,电子材料通过选拔管理系统提交,纸质材料报送至勤政楼108,申报人员基本信息简表发至指定邮箱。

三、有关要求

1.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领导职务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不列为遴选对象。

2.对已入选国家重点人才计划、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等国家人才支持计划的人选,不得申报中原基础研究领军人才。申报人每年度仅可申报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一个类别的一个人才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对入选“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的人选,不得重复申报同一层次或下一层次的人才项目,支持期满后方可申报本计划内上一层次的人才项目。

3.党政群机关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不得作为人选推荐。

4.申报人必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送申报材料,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对弄虚作假行为,一律取消遴选资格。

5.中原基础研究领军人才实行限额申报。“双一流”创建学科单位限报2人,其他单位限报1人。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浩正;联系方式:3326233

邮箱:zhanghaozheng2008@163.com

附件:

中原基础研究领军人才申报人员基本信息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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