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博士后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8-08浏览:2458设置

各相关学院、博士后流动站和博士后: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博士后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组织开展2023年度博士后招收经费、科研项目资助经费、匹配经费及博士后留豫来豫工作安家经费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范围

申报时间范围:202271日至2023630日期间招收博士后的流动站,此时间范围内接收出站博士后人员工作的有关单位;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的有关单位。

二、申报项目及要求

(一)博士后招收经费申报条件及要求:全省流动站、工作站、创新基地招收的全职脱产博士后给予的资助,非全职(在职)不得申报。分为“全职脱产博士后招收经费”、“卓越博士后引领计划招收”、“导师资助经费”3类。博士后招收经费对“卓越博士后引领计划”对招收的卓越博士后重点资助;对优秀博士后合作导师叠加资助。博士后人员在站期间,已获得“中原博新人才”经费资助的不再申报博士后招收经费。

1、申报条件:

1)全职脱产博士后招收资助条件:博士后进站身份为非定向就业博士毕业生、无人事(劳动)关系人员博士和出站后二次进站的博士后,其中第一站身份须为非定向就业或无人事(劳动)人员。在202271日至2023630日期间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2)“卓越博士后引领计划”除满足条件全职博士后招收的条件外,还应为全球排名前200名高校、国内重点高校(原“985”高校)、中国科学院毕业的博士研究生。

3)优秀博士后合作导师资助条件(分为A类或B类):

A类:对具有国际一流水平和战略科学家潜质的顶尖人才作为合作导师招收博士后的;

B类:对具有国内一流水平、拥有关键核心技术、对本学科领域发展具有引领作用的领军人才作为合作导师招收博士后的。

2.联合培养的博士后,导师资助可选择流动站、工作站或创新实践基地任意一方导师申报,资助标准就高不就低。

3.在职博士后不在招收经费资助范围。

(二)科研项目资助经费:没有获得过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河南省博士后科研项目资助的在站博士后;申报博士后资助经费的项目必须已经开题;博士后出站前6个月内不再申报博士后项目启动经费;

(三)匹配经费: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73批面上资助和第5批(站前、站中)特别资助;

(四)安家经费:在202271日至2023630日期间,按照中国博士后制度流程招收(不含国外、境外),在站期间完成研究内容,正常期满出站,并已办理入职手续的留豫和省外来豫博士后人员。来豫时间以事业单位入编时间为准。

三、申报材料

(一)需提供博士后人员基本信息上传系统,所有本次申报人员(可参考名单)均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电子照片(jpg格式);

2.博士学位证书扫描件(jpg格式);

3.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审核表扫描件(jpg格式);

4.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加盖人力资源部公章扫描件(jpg格式);

5.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申请表(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下载word电子版);

6.开题报告文档(word电子版),申请留豫工作安家经费的人员此项可由出站研究报告替换;

7.开题报告(封面、正文3张、专家签字页、单位盖章页)扫描件(jpg格式);

8.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协议书扫描件(jpg格式);

9.博士后人员基本信息情况表电子版。

(二)博士后招收经费材料:

1.全职脱产博士后招收资助申报资料:

1)《河南省博士后招收经费申报表》(此表由人力资源部填写);

2)《河南省博士后招收信息汇总表》(各流动站根据参考人员名单报送word电子版即可)。

2.卓越博士后引领计划资助除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境外高校毕业博士还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jpg格式)。

3.申报优秀导师叠加资助除以上材料外还需要提供博士后“进站申请信息页”,显示合作导师姓名,选择导师属于A类导师或B类导师资助,同时需要提供导师的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扫描件jpg格式)。

4.有关说明:(1)申请招收经费的博士后科研课题,已经合作导师签字同意并顺利通过了“开题报告会”;(2)对于联合招收培养的非在职博士后,由博士后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申报,并且在填报的《河南省博士后招收经费申报表》中须注明联合招收培养单位名称。

(二)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申报材料如下:

1.《河南省博士后科研项目启动经费申报表》word电子版及人力资源部盖章后扫描件(jpg格式);

2.《河南省博士后科研项目启动经费汇总表》(由单位汇总后提交word电子版及单位领导签字盖章的纸质版);

3.科研成果证明盖章后扫描件(jpg格式)。

(三)匹配经费申报材料如下:

1.《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匹配经费申报表》word电子版及人力资源部盖章后扫描件(jpg格式);

2.《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匹配经费汇总表》(由单位汇总后提交word电子版及单位领导签字盖章的纸质版)。

(四)安家经费申报材料:

1.申报资料:

1)《河南省博士后留豫来豫工作安家经费申报表》word电子版及人力资源部盖章后扫描件(jpg格式);

2)《河南省博士后留豫来豫工作安家经费汇总表》(由单位汇总后提交word电子版及单位领导签字盖章的纸质版)。

2.证明材料:

博士后人员期满出站审核表(jpg格式)、博士后研究人员接收单位意见表(jpg格式)、博士后证书盖章后扫描件(jpg格式);社保证明(jpg格式);最近6个月银行薪资发放证明(jpg格式);事业单位入编证明(此项由人力资源部提供)。

四、申报程序及时间

本次河南省博士后经费及项目申请,由网上上传申报,请各单位和博士后协助提供相关材料,申报材料请各学院统一收取汇总盖章,请于817日前由单位汇总将所有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2018157@htu.edu.cn,单位材料请以“流动站或单位+申报材料”命名,博士后个人材料以“流动站或单位+姓名+申报项目”命名。

五、有关事项

(一)各相关学院及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接到通知后,要高度重视,积极宣传,组织博士后开展申报工作,按照通知要求,如实填写,及时申报。

(二)根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为进一步优化服务、切实减轻申报人员负担,博士后经费申报实行网上申报,不再报送纸质材料。科研学术成果申报实行代表作制度,学术论文、获得奖项、科研成果等,每项不能超过3个,由高一级向低一级(即国家、省、市或县)依次写明。

(三)申请资助的单位及个人应如实填报申报信息,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经博士后工作主管部门调查核实的,收回资助经费,并给予申报单位和个人通报批评、两年内不允许申报项目等处理措施。获资助的博士后退站后,所在单位应及时报告有关情况,并将剩余博士后经费退回省财政。出站留豫或来豫工作博士后未履行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工作协议),不到规定工作年限离开工作岗位的,工作单位应及时将安家经费收回并全额退回。

(四)按照博士后经费不重复资助的原则,已获得“中原青年博士后创新人才”资助的博士后,不再申报招收经费和“卓越博士后引领计划”资助,但可以申报优秀导师叠加资助;匹配经费资助和科研项目资助不能同时享受。同类经费资助项目,博士后在站期间只能获得一次,当批次资助结果发布之前出(退)站的博士后不予资助。

(五)匹配经费资助和科研项目资助不能同时享受。同类经费资助项目,博士后在站期间只能获得一次,当批次资助结果发布之前出(退)站的博士后不予资助。


联 系 人:马珂珂

联系电话:3329088



人力资源部

202388

附件:相关表格.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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