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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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须知

一、报名对象和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4.河南籍公民或持有河南公安部门办理的有效期内《河南省居住证》的非河南籍公民。

5.报考高中起点升本科(简称“高起本”)或高中起点升专科(简称“高起专”)的考生应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历。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简称“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

6.符合国家、河南省成人招生考试工作规定的免试条件者,可申请免试入学。

7.符合国家、河南省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其他相应条件。

注:报名对象和条件最终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公告为准。

二、报名时间和报名方法

(一)报名时间

每年9月初正式报名,具体时间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www.haeea.cn)的通知为准,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官方媒体公布的河南省成人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相关公告。

(二)报名办法

2023年河南省成人高校招生网上报名方法为例:网上报名采取网上确认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线上确认为主,线下为辅)的方法进行。网上报名分考试报名信息在线采集、在线审核确认和在线缴费三个阶段。

1.在线采集

考生访问“河南省教育考试院”(www.haeea.cn),登录“河南省成人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了解成人高校招生政策和相关规定,查询招生学校有关情况,按照系统提示和要求,填写本人基本信息及报考志愿信息(考试填报志愿时,只可填报一所学校一个专业志愿,学校代码为10476,招生专业院校代码为392)阅读并签订河南省成人高校招生考生承诺书》,关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

2.在线审核确认(或线下确认)

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对所属辖区内的考生报名资格进行网上审核。考生报名资格审核结果通过“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手机短信等方式发送给考生;考生也可登录“河南省成人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查询审核结果。未通过审核的考生,按照反馈信息,在规定时限内登录“河南省成人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补充、完善相关信息,并上传提交相关图片信息。仍无法审核通过的需要带齐个人材料到信息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仍未通过审核的,取消报考资格。

3.在线缴费

已通过在线审核的考生需在线支付报名考试费和信息采集费(2023年报名费和信息采集费为27元。参加文化课统考的考生还需支付考务费报考高起专应支付36元,报考高起本应支付48元,报考专升本应支付75元。),其中报考艺术类、体育类的考生还需在线支付专业课加试费,完成整个报名手续。

注:报名考试费和信息采集费最终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公告为准。

三、考试范围、科目、时间、地点及准考证获取

1.考试范围

统考科目的命题范围教育部《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复习大纲(2020年版)》为准

2.考试科目

详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4年拟招生专业一览表)。

3.考试时间

每年10月下旬。具体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www.haeea.cn)公告为准。

4.考试地点

当地教育局招生考试办公室指定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5.准考证获取

考前考生访问“河南省教育考试院”(www.haeea.cn),登录“河南省成人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按提示要求验证个人信后,可在线打印准考证。

四、成绩与录取结果查询、通知书查收

考试成绩查询通道一般在每年11月下旬开放,录取结果查询通道一般在12月中旬开放。具体查询时间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的公告为准。考试成绩与录取结果查询通道,设置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www.haeea.cn)“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www.heao.com.cn)上。

学校根据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的录取名单,印制录取通知书,加盖学校印章后发放。

五、教学和考核

学校实行线上学习与集中面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教学并考核。具体教学安排与考核办法,按照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人才培养相关文件执行。

六、毕业和学位

学生在规定学制年限内,完成各项学习任务,达到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信息可在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查询。

满足《授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工作管理办法》条件的学位申请人,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并审核审核通过,可授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学位证书信息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查询。

七、其他事项说明

1.考生报名时,志愿填报时所选专业代码对应的校本部或校外教学点,即为考生入学后的学习地点。

2.录取政策

河南省成人高考录取工作,通过网络进行。照顾性录取政策,按教育部和河南省录取工作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3.学费标准

学校严格按照河南省物价局、财政厅和教育厅相关规定收费。如遇政策变化,按新政策执行。





院办:0373-3329253 招生科:3328787 学生科:3326181 自考科:3326474 教务科:3326180 培训科:3326176 远程科:3326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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