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停课管理办法

各学院:

为保证教学质量及教学计划的顺利进行,同时考虑到我校教室资源有限,调停课一般放在周末进行引发诸多问题,经研究,现就完善教师调、停课管理提出如下意见,请各学院安排落实,即日起执行。

1.原则上以学生原有的教学安排为主,教师尽量不调课,若教师确有特殊原因需调课,以学生不停课为前提条件进行调课,调课尽量学院内部解决,具体建议如下:

1)必修课和专业限选课

同一课头的老师互替上课(多个教师担任同一门课程),或同一班级任课教师互相换课,这样可保证学生不必停课,不必换教室,不影响教学计划正常进行。

调课手续办理办法:

调课单(见附件需调换课教师签字、教学院长签字,签字后将调课单送至各学院教务员即可,教务员需将调课单汇总表以excel格式至少在调课前一天通过OA发至教务处选课中心(刘炳辉)处备案。

2)公选课和专业任选课

因涉及班级较多,原则上不予调课。

2.若因特殊原因需停课、补课,需提前一周申请,每周二集中办理,调课单(见附件1)经教学院长签字后及时到选课中心申请补课教室(补课时间不与上课班级实验课冲突)。

3.保障措施

1)重点对停课、补课情况进行教学检查。

2)若教学检查时发现教师调课而学院未将调课信息报至教务处,则按教学事故处理。

3)若接到学生投诉教师停课后未补课,经查实后按教学事故处理。

调停课记录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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