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大学法学院院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陈景良教授来我校讲学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0-10-21浏览次数:454

1020上午,河南大学法学院院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陈景良教授在法学院三楼学术报告厅为学院师生作了题为“中国传统法再认识”的学术报告。新乡市人大、市检察院领导,法学院部分教师及研究生近百人聆听了报告。报告会由法学院院长黄进才主持。

会上,教授从中西方历史文化的比较中引出了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是“仁、义、礼、智、信”,认为家族和家庭是中国传统秩序的起点。接着,教授从宋代的一个案例入手,强调中国是成文法传统的国家,对法官判案要求严格,法官判案必须重视证据的客观性和真实性,应当将天理、国法、人情这三个因素考虑在内,考虑判决的社会效果。教授最后强调,在学习和运用法律的过程中,我们要尊重传统文化,学习传统文化,不能将西方的理论作为唯一的真理。

教授以深厚的理论功底、鞭辟入里的分析赢得了全体师生的阵阵掌声。

(法学院 于庆生 徐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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