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tway官方客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修订)校研字〔2012〕2号为了加强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确保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遴选程序,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一、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资格条件(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作风正派,治学严谨,为人师表,身体健康。(二)具有一年以上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7周岁,45周岁以下者必须具有博士学位。(三)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教学经验,有稳定的研究方向,学术成果突出,学术水平居国内同行前列或有较高的知名度,能及时把握本学科专业的最新动态和发展趋势。(四)承担有国家、省部级或其他横向科研项目,有充足的科研经费用于培养博士研究生。(五)能胜任研究生教学和指导工作,已完整培养过一届硕士研究生,或作为博士研究生指导小组成员完整地协助培养过一届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较好。具有讲授硕士或博士研究生本专业课程的教学经验,教学效果良好,能开出1—2门博士学位课程。(六)科研成果按学科性质具体规定如下:1.人文社会科学的博士研
2019-0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