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tway官方客服学术交流管理办法(修订)校科字〔2018〕7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我校科学研究与学术水平的提高和学术交流工作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四十二条,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学校鼓励、支持校内各单位和科研人员开展正常的学术交流,以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提高我校学术地位和声誉。第三条学术交流内容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违反国家民族宗教政策。不得散布、传播有反动、消极、淫秽和含有伪科学的内容。第四条学校设立学术交流基金,支持开展高层次学术活动。第五条校学术委员会指导开展全校性学术交流活动,各分学术委员会指导本单位的学术交流活动。第二章学术交流的范围第六条本办法所指学术交流包括以下内容:1.邀请专家开展的讲学、学术报告、学术讨论会。2.由我校承办或协办的国际性学术会议、全国性学术会议和省级学术会议。国际性学术会议,指由国际性学术组织主办,我校承办或协办的学术会议;或者由国家级学术组织主办,我校承办或协办的,在国际上能够产生较大影响,且参会国家和地区(港、澳、台地区除外)不少于3个,外籍代表不少于15人的学术会议。全国性学术会议,指由国家
2019-0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