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党委保卫部、保卫处、综合治理办公室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Betway官方客服预算管理办法(修订)》《Betway官方客服财务报销若干规定(修订)》《Betway官方客服经济活动立项与支付管理办法(修订)》等制度,结合党委保卫部、保卫处、综合治理办公室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划拨给党委保卫部、保卫处、综合治理办公室的日常经费、专项建设经费(含安防设施维护、技防设备购置等)及其他合法收入的管理。
第二章 管理架构
第三条 党委保卫部、保卫处、综合治理办公室财务管理实行三级审批制度。
党委保卫部、保卫处、综合治理办公室成立财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保卫部部长、保卫处处长、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担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担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党委保卫部、保卫处、综合治理办公室年度预算编制、重大支出决策及经费执行监督。
党委保卫部、保卫处、综合治理办公室成立财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设立财务专员岗位,专职负责财务管理工作,具体负责票据审核、账务登记及预算执行进度跟踪等。
党委保卫部、保卫处、综合治理办公室成立财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国有资产管理员岗位,负责本单位安防设备等固定资产的验收、登记及报废审核。
第三章 预算管理
第四条 党委保卫部、保卫处、综合治理办公室预算编制流程如下:
由各科(室)每年10月份以前提交下一年度经费需求(含设备采购清单、维保计划等),提交综合管理科(财务专员)汇总。
综合管理科(财务专员)汇总后形成《党委保卫部、保卫处、综合治理办公室年度预算草案》,经部(处)、室务会审议通过后报学校财务处审批。
专项经费需单独编制使用方案,明确绩效目标。
第五条 党委保卫部、保卫处、综合治理办公室预算调整工作要求如下:
单项支出超预算10%的需提交预算调整申请。
设备购置类项目需要调整的,需附市场调研报告。
第四章 经费审批权限
第六条 党委保卫部、保卫处、综合治理办公室经费分级审批的权限标准如下:
金额区间 | 审批流程 |
1-5万元 | 经办人→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 |
≥5万元(含) | 部(处)、室务会集体研究决策→分管校领导审批 |
≥20万元(含) | 部(处)、室务会集体研究决策→分管校领导审批→校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研究 |
第七条 党委保卫部、保卫处、综合治理办公室经费使用遇有特殊情形,需要应急采购的可先行办理,并在3个工作日内补办审批手续。
第五章 报销管理
第八条 党委保卫部、保卫处、综合治理办公室经费使用后用于报销的发票等票据必须注明全称,附采购清单或合同,单张发票≥1000元(含)须对公转账,设备采购须同步办理固定资产登记入库等相关手续。
第九条 党委保卫部、保卫处、综合治理办公室经费报销需在业务发生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具体报销流程如下:经办人填单→科(室)验收→分管领导签批→主要领导签批→学校财务报销。
第六章 资产管理
第十条 党委保卫部、保卫处、综合治理办公室国有资产管理实行“双台账”管理制度。
固定资产台账:监控设备、消防器材等单价≥1000元(含)的物品,应纳入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系统。
低值易耗品台账:对讲机电池、警戒带日常安防用品等,应建立领用登记制度。
第十一条 党委保卫部、保卫处、综合治理办公室每年11月开展资产盘点,报废资产需经技术鉴定后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置。
第七章 监督机制
第十二条 党委保卫部、保卫处、综合治理办公室经费监督工作实行“三公开”制度。即,每月通报经费执行进度,每季度公示大宗采购明细,年度向教职工大会报告财务情况。
第十三条 党委保卫部、保卫处、综合治理办公室财务管理工作严禁发生以下行为,如有违反,按学校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第一,拆分项目规避审批的行为;
第二,使用虚假票据报销的行为;
第三,私设小金库或坐收坐支的行为;
第四,擅自处置安防设备的行为。
第八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党委保卫部、保卫处、综合治理办公室部(处)、室务会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