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学校消防安全,保护学校以及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学校教学科研、办公生活正常秩序,根据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学校实际消防安全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总 指挥:宋卫平
副总指挥:郭明林 陈军涛 杨海山
1.通讯联络组:当天值班人员
组 长:值班长
2.抢险扑救组:消防安全科、公共安全科、交通安全科
组 长:吴中堂
副组长:魏 勇 王树成
3.消防车辆导引组:门卫保安员
组长:保安队队长
4.现场秩序维护组:安全防范科
组长:闫居亭
5.后勤保障组:综合管理科、政策调研科
组 长:张海龙
副组长:戚 静
组 长:程习伟
二、报警和接警程序
1.报警:发现火情立即报告,一般较小火情拨打保卫处值班电话3326370或3325875转801;火势较大应立即拨打119,同时拨打保卫处电话。报警应讲清楚火灾发生的单位、地点、燃烧物性质、品名等。
2.接警:保卫处值班人员发现或接到火警后,应及时赶赴现场,积极组织灭火;火势较大要首先拨打119,同时报告处值班领导,根据领导安排通知各组人员迅速赶到火灾现场投入战斗。
三、扑救措施
1.通讯联络组:每天调试并保持无线对讲机的联系畅通,负责通知各组人员,做好其他通讯联络工作。
2.抢险扑救组:在消防支队到来之前,应迅速投入灭火扑救,清理火场通道,抢救人员和贵重物品,最大限度地减少伤亡和损失,控制火势蔓延;若有受伤人员,要立即通知校医院或120急救中心;消防支队来到后,要积极配合消防支队官兵进行抢险灭火工作。
3.消防车导引组:根据火灾部位,引导消防车顺利进入火灾现场。
4.后勤保障组:做好消防车紧急情况下水源的补给和其它后勤工作,确保灭火的顺利进行。
5.现场秩序维护组:疏散火灾周围群众,提防不法分子捣乱破坏和趁火打劫,维护火灾现场秩序,保护火灾现场。
6.事故调查处理组:协助市消防支队对火灾进行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