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网新闻信息管理办法

发布者:马文韬发布时间:2021-03-11浏览次数:484


校园网新闻信息管理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加强我校校园网新闻宣传工作,规范校园网新闻登载管理,确保新闻宣传工作主动、及时、准确、权威,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中共委员会 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实施细则》等有关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本办法所称校园网新闻信息是指在校园网主页和校内各二级网站(页)上登载的文字新闻、图片新闻、视频新闻,包括反映学校重大活动和各单位重要活动,反映我校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国际合作与交流等方面比较重要的信息。

二、校园网新闻实行分级管理。党委宣传部主管学校主页新闻网的新闻信息管理工作,各单位负责本单位网站(页)的新闻信息管理工作。

三、学校主页各栏目新闻信息的范围

(一)“师大新闻”发布的新闻信息包括

1.学校在教学科研、、人才培养、合作交流、管理服务等方面取得的能够彰显学校办学特色、办学水平、教学科研实力、精神风貌等的新闻。

2.学校主要领导参加的大型活动、工作安排、重要会议,或陪同上级领导、国内外来宾来校视察指导、访问交流的新闻。

3.校内有关职能部门、教学单位主办或承办的重要工作会议、有较大影响的国内外学术会议的新闻。

4.各职能部门、教学单位或师生员工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奖励的新闻。

5.省级以上主流新闻媒体对校内有关职能部门、教学单位或优秀师生进行正面采访或报道的新闻。

6.两院院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国家级项目评审专家等知名专家学者来校指导工作、讲学访问的信息。

7.我校杰出校友的有关信息。

8.与学校有关的其它重要新闻。

(二)“院部动态”发布的新闻信息包括

1.校领导到职能部门、教学单位等进行一般性工作调研或工作部署的信息。

2.各职能部门、教学单位根据本单位工作职能和职责所开展的、能够反映单位突出成就、典型经验或特色的信息。

3.其他需要报道的有关信息。

(三)“教学科研”发布的新闻信息包括

校内有关单位承办的,除在师大新闻中给予报道之外的其他各种学术活动、学术交流和专家讲学。

四、网络新闻审核

(一)上级领导视察我校以及学校主要领导参加的重要活动的新闻稿件,由党委宣传部会同有关部门审定,必要时报送相关校领导审定。

(二)学校层面的活动新闻由党委宣传部审定,必要时由相关校领导审定。

(三)报道突发性公共事件的新闻稿件经党委宣传部审核,报主要校领导审定。

(四)各单位的新闻稿件,在本单位网站发布的由单位主管领导审定;在校园网主页发布的,经单位主管领导审核无误后报党委宣传部网络信息科,由宣传部领导审定后编辑发布,必要时报相关校领导审定。

(五)视频类新闻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进行技术指标审核,党委宣传部审定,必要时报相关校领导审定。

(六)学校各单位向校外新闻媒体报送的稿件,在发稿之前须报送党委宣传部审核批准。

五、网络新闻稿件要求

(一)时限要求

1.特别重要的新闻要随时上传至新闻头条,重大活动新闻报道要求当日报送、编发。

2.单位集体或个人评优获奖等时效性不强的新闻可以3日内报道。

(二)新闻稿件撰写要求

1.校园网发布的新闻要按照新闻的基本格式撰写,体现新闻的及时性、真实性、可靠性、价值性、特色性,要数据准确,语句通顺、简练,无文字及标点错误。切忌含混、模糊、夸张,应尽量避免对该新闻事件进行主观判断和评价。

2.新闻内容涉及的单位名称要精确,在文中第一次出现要用全称,以后再次出现可用简称。

3.新闻标题要简洁清楚,一般要客观、有新意、吸引人,标题一般最多不超过20个字,确保在首页一行内显示。

4.稿件文字要严谨、简练、准确,语言要鲜明生动、通俗易懂,注重可读性和吸引力。一般新闻消息稿字数限定在400字左右,重要稿件字数一般在800字左右,专题报道或理论文章一般不超过2000字。

5.新闻稿文档应用Word文件编写,标题采用小三黑体,正文字体采用小四号宋体,行间距为2倍行距。

(三)新闻图片要求

1.新闻报道可配发相应图片,每篇报道一般不超过2张,重要报道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增加配图数量。

2.图片内容要紧扣新闻主题,突出主要人物和新闻事件的进程。每张图片下应有简要文字说明。

3.图片选取要涵盖全面。

4.在同一条新闻中表现同一内容的照片不应出现两次。

5.每张图片图像分辨率一般处理成像素为500*330-339)高,大小一般不超过300K

(四)常用新闻要素具体规定

各单位新闻报道应尽量统一、规范、得体,现就一般新闻中的常用新闻要素规定如下:

1.新闻时间统一记为“**日”,前面不用加年份,后面最细可以标识到“上午”“下午”“晚”,一般不具体到“**分”。

2.新闻地点一般要明确到校内校外,可标识到某栋楼内,不用简称,一般可具体到“第*会议室”,如“学术交流中心”“文学院学术报告厅”“勤政楼第三会议室”。

3.新闻中涉及校外两个以上领导排序时,一般应征求党办、校办或有关部门意见;涉及校内两个以上人员排序时,应注意校领导排序,部门排序按照学校排序;应尽量淡化职务称谓,文中第一次要提及人物职务全称,其后再出现时直称人名,一般应采取“职务称谓+姓名”的方式,如“校党委书记***”“校长***”等等,要避免“姓名+职务”或“姓+职务”的方式,多位校领导出席的活动,也可采用“校领导******”的简略形式;社会人士、文教界人士等,在文稿中可适当在姓名后加“先生”“院士”“教授”等;如无必要,一般不在姓名后加“同志”“老师”“同学”等称呼,如需要应写为“教师”或“学生”。

4.涉及全校性重要活动的新闻,出现人物姓名一般应到校级领导为止。专项工作新闻可酌情出现牵头部门正职负责人或关系重要的人物姓名。

(五)报送要求

1.新闻稿电子版经单位主管领导审核后,应由该单位主管领导或通讯员通过网上自动化办公系统(OA)发送至宣传部网络信息科。

2.坚持“文责自负”的原则,报送稿件要注明单位、作者、审稿人姓名、联系方式。

3寒暑假期间如需发布信息,经部门领导审核后将新闻稿以便签方式发送至宣传部网络信息科,同时再电话通知宣传部工作人员。

确实无法使用网上自动化办公系统便签方式发送新闻稿的,可将新闻稿件的电子稿发送到宣传部邮箱hnsddwxcb@163.com,同时送交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文稿。

六、网站管理

(一)党委宣传部负责校园网主页新闻的管理,各单位负责对本单位二级网站新闻的管理。

(二)校内网站上的信息一经发现有不当之处或有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各单位师生员工均有义务及时报宣传部,予以修改或删除。

(三)各单位网络管理员应加强本单位用户账号及密码的保密工作,要经常更换密码,不得转告他人。

七、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党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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