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校内经营商户的管理规定
一、入校前各经营户负责人提供所属上岗工作人员以下材料:
1.汇总表一份(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
2.上岗员工连续14天填报疫情防控监测信息;
3.上岗员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4.个人行程单(绿码彩色打印);
5.个人健康码(绿码彩色打印)
6.自8月31起至9月14日的员工体温检测统计表;
7.个人疫情防控健康承诺书;
8.提供入校人员的二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9.提供近亲属的14日行程码和健康码证明。
二、校内经营场所、防疫物资储备等要求:
1.制定本经营场所疫情防控工作流程,张贴在店门口显著位置。
2.各经营户要制定详细的人员、物资、消毒方案。
3.建立人员台账,物资台账、消毒记录情况台账(每天2-3次)。
4.各经营场所要储备至少一个月的防疫物资,包括消毒液、酒精、额温枪、手套、医用外科口罩等。
5.工作期间店员佩戴口罩,有专人维持进店人数,合理安排到进店人数。必要时经批准可以限时段进行店外经营。
6.实行零接触付款,避免现金支付找零。
7.要保持工作营业场所通风,备有排风设施。卫生门前三包,保持清洁,定期进行消毒处理。
8.经营过程诚实守信经营,文明经营,更好服务全校师生。
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