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对我院合唱团获“金钟奖”通报表扬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0-09-11浏览次数:432

日前,河南省教育厅下发文件《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对进行表扬的通报》(教体卫艺〔2009944号),对我校在第七届中国音乐“金钟奖”合唱比赛中的优异表现进行通报表彰。

通报指出,合唱团在第七届中国音乐“金钟奖”合唱比赛中,发扬拼搏精神,认真组织,刻苦训练,奋勇争先,荣获“金钟奖”合唱比赛金奖。通过比赛,充分展示了我省高校教育水平和艺术教育成果,为全省教育战线争得了荣誉。经研究,决定给予全省通报表扬

//m.graparte.com/html/2009/12/200912160006002.html

返回 原图
/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