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集中研修方案
一、研修任务
1.建立班级文化,构建学习共同体
2.理论导师和实践导师与学员深入交流
3.师德、师道与中原文化
4.完成个人SWOT分析
5.初步确定研究课题
6.完成三年研修计划
7.初步形成名校长工作室建设方案
8.撰写一篇教育随笔
时间 | 上午(8:30-11:30) | 下午(3:00-6:00) | 晚上 |
7月11日 (星期三) | 开班典礼(8:30-10:00) 【专家引领】新时代校长教师之使命责任与担当 黄贵珍:教育部中小学校长和幼儿园园长专家指导小组秘书长 地点:新五五四教室楼党校教室 | 【专家引领】名校长培养体系建构与实施 于维涛:教育部中小学校长和幼儿园园长国家级培训项目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地点:勤政楼第二会议室 | 学习札记 |
7月12日 (星期四) | 【深度交流】SWOT分析与课题确立 导师组与全体学员 地点:勤政楼第二会议室 | 【深度交流】SWOT分析与课题确立 导师组与全体学员 地点:勤政楼第二会议室 | 学习札记 |
7月13日 (星期五) | 【深度交流】SWOT分析与课题确立 导师组与全体学员 地点:勤政楼第二会议室 | 【深度交流】SWOT分析与课题确立 导师组与全体学员 地点:勤政楼第二会议室 | 学习札记 |
7月14日 (星期六) | 【深度交流】个人三年研修计划 导师组与全体学员 地点:勤政楼第二会议室 | 【研讨交流】名校长出版选题的问题与建议 李萍:中国教育报校长周刊编辑 地点:勤政楼第二会议室 | 学习札记 |
7月15日 (星期日) | 【跨界对话】行业责任与道德自觉 李江福:全国道德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河南省新城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 地点:勤政楼第二会议室 | 【师德专题】师道与师德 胡雄彦:河南省政府督学 地点:勤政楼第二会议室 | 自主安排 |
7月16日 (星期一) | 【精神洗礼】红旗渠纪念馆 地点:安阳·林州 | 【研讨交流】“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团结协作、无私奉献”红旗渠精神研讨 地点:安阳·林州 | 学习札记 |
7月17日 (星期二) | 【文化考察】教育与文字文化 地点:安阳·中国文字博物馆 | 【研讨交流】文字起源与教育 地点:安阳·中国文字博物馆 | 学习札记 |
7月18日 (星期三) | 【现场交流】名校长工作室建设经验分享 叶小耀:郑州四十七中校长,首期领航班优秀校长 地点:郑州四十七中 | 【文化考察】中原文化与教育寻根 地点:郑州·河南博物院 | 自主安排 |
7月19日 (星期四) | 阶段小结 | 离校 |
|
三、导师职责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组织实施“国培计划”——中小学名校长领航航工程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58号)、《关于印发<中小学名校长领航班培养管理办法的通知>(校国培办[2014]24号)》、《关于做好“校长国培计划”——第二期中小学名校长领航班的补充通知(校国培办[2018]16号)》以及Betway官方客服基地培养方案,特制定以下导师职责:
(一)基地为每位参训校长特聘理论导师一人、实践导师一人、学术助理一人,导师负责对参训校长的学习、研究、实践等环节的指导。其中,理论导师主要指导学员提升理论水平与科研能力,实践导师主要指导学员跟岗实践和办学实践,学术助理主要指导学员的论文和著作出版等。
(二)基地导师聘期为2018年5月至2021年5月,导师在聘期内应履行规定职责接受相应待遇;因特殊情况需提前结束聘期的,应提前与基地商议,妥善安排后续指导事宜。
(三)导师与参训校长、基地共同研制培养计划,通过主题报告、阐释理论、导读名著,指导课题、评审论文、项目合作,指导实践、研磨成果、引领反思等,对参训校长进行个性化指导和针对性培养,帮助参训校长进一步凝练教育思想、提升实践创新能力。
(四)导师应保障适宜的工作时间投入,与参训校长保持有效互动,严格督促、悉心指导;参与基地组织的必要仪式和重要活动,协同基地加强过程管理、提高培养成效,为基地项目实施提供咨询和指导。
(五)理论导师、实践导师、学术助理与所指导的参训校长结成稳定学习共同体,形成教育合力、开展共研互助;与其他参训学员、其他导师之间可自主开展团队研修,共享、扩大培训资源;可引入研究生团队或学校教师团队,协助参与对参训校长的理论指导与实践指导。
四、学员职责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组织实施“国培计划”——中小学名校长领航工程的通知(教师司司函[2017]58号)》、《关于印发<中小学名校长领航班培养管理办法>的通知(校国培办[2014]24号)》、《关于做好“校长国培计划”一一第二期中小学名校长领领航班的补充通知(校国培办[2018]16号)》以及Betway官方客服基地培养方案,特制定以下学员职责:
(一)学员参训期间应坚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保有崇高教育理想与教育家情怀;持续提升办学理念、提高所在学校办学成效;保持强烈的发展意愿、坚定的参训目标和有效的学习规划,积极凝练教育思想、提升实践创新能力;热心开展社会服务、有志于辐射带动基础教育改革。
(二)学员应于2018年5月至2021年5月期间,接受基地在职连续培养,认真参与学习活动、扎实推进学习进程,参与基地组织的必要仪式、重要活动及集中学习;保证出勤和学时,实行请假和评价制度,按时完成各项学习任务,重视积累培训成果、确保提高参训成效。
(三)学员参训期间应勤学好问、主动求教,虚心接受理论导师、实践导师及全体导师指导,与导师、基地共同研制培养计划,有效开展课程学习、专题研讨、研读名著,课题研究、教育论坛、成果发表,工作室建设、社会服务和反思实践等;与其他参训学员开展团队研修,增进共研互学,扩大培训资源。
(四)学员修满学时、完成作业、考核合格的,方能结业。
(五)学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报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取消其参训资格:在职岗位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有违法违纪行为或违反职业道德情节严重者;调离校长岗位者;跨省域变动工作岗位者;在培养基地组织集中研修期间,累计请假和缺席时间超过总学时七分之一者;不能完成参训任务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