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国培办〔2016〕14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各中小学名校长领航班培养基地: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长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名校长领航班参训校长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的意见》(教师〔2013〕11 号)和《中小学名校长领航班培养管理办法》(校国培办〔2014〕24 号)的有关要求,现就进一步完善中小学名校长领航班名校长工作室建设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名校长工作室建设作为中小学名校长领航班培养的核心环节,旨在以工作室为载体,通过名校长专业引领和辐射带动,营造名校长、中青年校长团队合作和共同发展的良好环境,积极探索名校长培养和辐射带动作用机制,培养造就一批具有共同教育理想与追求、较强研究与创新能力的高素质中小学校长队伍,带动全国中小学校长队伍整体素质提升。
二、目标定位
通过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学术活动,进一步彰显名校长引领教育发展的使命责任,提升名校长思想引领、实践创新和指导培养中青年校长的能力。
(二)培养中青年校长
遴选有培养潜力的中青年校长进入名校长工作室学习研究,加大培养力度,努力促使其向更高层次发展,培养一批教育家型校长后备梯队人选。
三、人员组成
名校长工作室由主持人和入室成员等人员组成,并以主持人本人姓名命名。
工作室主持人是名校长工作室建设、管理和运行的第一责任人,由中小学名校长领航班参训校长担任,在参训校长所在地区教育行政部门的配套经费支持下,在培养基地与导师指导下,遴选 5—8 名中青年校长作为入室成员,共同组成合作学习和协同研究共同体。
工作室入室成员遴选要坚持自主申报和择优录取的原则,由工作室主持人和教育行政部门协商确定,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师德高尚,热心教育研究、乐于奉献;
2.教育教学理论水平较高,专业基础扎实,办学业绩突出,有良好的发展潜质,在区域内有一定的影响力;
3.掌握现代教育技术,有一定的计算机应用能力;
4.年龄一般在 50 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普通中小学正职校长。名校长工作室可以根据实际需要,按照便于活动、规模适度的原则,自主选聘一定数量的顾问、助理等人员,支持名校长工作室的专业发展和日常运行。
四、工作任务
(一)领航中青年校长成长
1.根据教育发展规划并结合实际,制定名校长工作室发展规划和学年培训、培养计划。
2.以工作室主持人为责任人,与入室成员共同制定中青年校长培养方案,指导中青年校长制定职业发展规划、发展目标、途径,规定双方职责及评价方法等。
3.帮助中青年校长剖析学校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传授教育教学管理经验,指导开展课题研究。通过下校诊断、讲学、论坛、网络交流等方式,指导中青年校长成长。
4.承担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培训授课、送教下乡、教育教学改革和“传帮带”等相关任务。
(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1.名校长工作室至少每月开展一次教育教学研究活动。工作室主持人每年要开设 2 次以上的培训讲座或教育思想论坛。
2.工作室入室成员每学期开设 1 次以上的培训讲座或教育思想论坛,撰写 2 篇教育教学反思或案例分析并在区域内交流或公开发表。
3.工作室主持人和入室成员要积极参加到边远贫困地区送教下乡活动,每人至少与 2 名乡村中小学校长结成互助帮扶对子。
4.工作室要建立自己的网上工作室,开展网上协同研修,定期组织在线交流、研讨、答疑等活动。
5.工作室要定期编写活动简报,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可以创办工作室的刊物等。
6.要加强名校长工作室之间的交流协作。
(三)开展课题研究
1.结合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点任务与实际,重点研究解决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课程教学改革的方向、教师专业发展和学校管理等问题
2.在工作室的运行期间,主持人应带领入室成员共同协商确定工作室研究课题并开展相关研究。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争取申报省级以上课题,并公开发表研究论文。名校长工作室的课题研究应形成一定数量的具有实践意义的科研成果。
(四)为教育发展建言献策
工作室成员要不断学习教育理论和专业知识,提高自身境界与修养。在工作过程中要放眼世界教育,不断总结经验,为教育行政部门决策提供合理建议。在工作室运行期间,应向有关部门提交具有前瞻性、针对性、建设性的政策调研报告。
五、管理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设名校长工作室是发挥名校长领航班示范引领作用,支持地方校长队伍建设,带动区域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举措。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培养基地要把名校长工作室建设纳入中小学校长队伍建设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名校长工作室的领导。要加强名校长工作室软硬件建设,加大自主、开放、高效、便捷的名校长工作室网络平台开发力度。要加强对名校长工作室研修规律和特点的研究,充分发挥名校长工作室在区域中小学校长队伍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二)加大经费投入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须按照《培养管理办法》的要求,按照中央与地方不低于 1:2 的比例配套建设经费。经费拨付以年度为单位,一般每年不低于 6 万元。地、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名校长工作室所在学校也要关心工作室建设,给予一定的经费和条件支持。
名校长工作室建设经费主要用于购置图书资料、教学设备和办公用品、科研及成果出版、外出学习、会务、场地、专家课酬、下校指导等费用。名校长工作室经费拨付到工作室所在学校,单独列支。名校长工作室所在学校要加强经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严格财务和资产管理,定期进行收支核算统计。
(三)完善评价机制
名校长工作室实行年度考核和终期考核相结合的评价方式。工作室主持人和入室成员要做好工作室活动实证性材料的积累和保存,为准确反映工作室活动情况、进一步提高评价质量,做好资料准备。
年度考核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开展,名校长领航班培养基地提供专业指导。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需将考核结果报教育部中小学校长和幼儿园园长国家级培训项目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项目办)备案。年度考核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考核结果与次年经费拨付挂钩。对工作室工作开展不积极、考核成绩落后的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不力的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上报至项目办,予以撤销。
终期考核由项目办会同培养基地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联合组织开展。考核方式包括:提交自评报告和相关佐证资料、听取工作室主持人及其成员汇报、听取工作室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汇报、听取培养基地及其导师汇报、查阅相关资料等。根据终期考核结果,项目办对名校长工作室进行重新认定,并研究制定下一阶段名校长工作室持续领航区域教育发展、长期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的工作安排。
名校长工作室主持人和成员的工作量要计入所在学校绩效考核工作量,在评优选先、职称评审、岗位聘任等方面向工作室组成人员予以倾斜。
(四)加大宣传力度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培养基地要全面整合宣传资源,搭建名校长工作室宣传推广平台,广泛宣传名校长工作室带动区域教育发展的典型事迹,积极推广名校长工作室科研成果,营造支持名校长专业成长的和谐舆论环境。
教育部中小学校长和幼儿园园长
国家级培训项目管理办公室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代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