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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关于开展2024年寒假社会实践活动之“我是师大代言人” 招生宣传专项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12-06浏览次数: 10

各学院(部)、书院:

为进一步发挥社会实践的育人功能,增强学生爱校荣校意识,广泛宣传我校办学成就和办学特色,培育稳定的高质量生源基地,吸纳更多优质生源报考我校,校团委、招生就业处决定持续开展2024年寒假社会实践活动之“我是师大代言人”招生宣传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及内容

活动时间:2024年寒假期间

活动内容:面向省内优质生源基地目标中学(原则上以附件1中分配的目标中学为准)进行招生宣传活动,包括播放《在水一方》招生宣传片、推广目标中学考生家长招生咨询工作群、发放并张贴我校招生宣传资料,每支团队举办招生宣讲2-3,每场宣讲会覆盖学生100人以上。

二、组队要求

寒假社会实践活动招生宣传专项行动以学生团队形式开展工作,各实践团队需满足以下要求:

1.团队需要提前与宣讲中学进行联系,协商时间地点,确保宣讲活动能够正常进行;

2.每个团队成员2-5人,可跨学院组队;

3.每个团队须确定目标中学2-3所,目标中学必须为宣讲团队中至少一名成员的母校;

4.按照就近就便的工作原则,团队成员生源地需为同一地区,且与目标高中相同为宜,宣传地点不得跨地市。

三、组织及安排

(一)学院分团委:

1.负责活动的宣传、报名和初选工作。以学院为单位,做好活动宣传动员并组织好学生的报名与筛选,原则上每个学院推荐至少3支团队,最多6支团队。

2.负责组织学生参加学校的活动培训。

3.负责与学生签订安全责任书。

4.负责活动期间学生的管理和材料收集工作。

5.活动结束后,负责收集整理学生的总结材料、图片视频资料等。

6.为专项行动指派一名指导教师全程负责活动的开展。

(二)校团委:

1.负责活动的整体策划与安排。

2.负责确定最终参加实践活动的学生名单。

3.负责对实践活动进行评优评先,活动考评结果体现到学院招生工作先进单位的评定中。

(三)招生就业处:

1.负责目标学校考生家长招生咨询工作群的建立及维护。

2.负责学校招生宣传资料及外出学生工作牌的制作与发放。

3.负责为学生实践团队提供招生宣传片、宣讲文案及PPT模版,统一进行招生宣传内容的培训。

四、招募对象及选拔条件

招募对象:全体在校本科生、研究生。

选拔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能坚持原则,吃苦耐劳,作风正派,谦虚谨慎,以身作则,能够做好表率。

2.具有团结协作精神,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个人修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校级或学院学生组织工作经历,能体现师大优秀学子风采。

3.具有较好的精神风貌、较宽的知识面以及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具备参与招生宣讲的基础素质。

4.学习勤奋刻苦,学习成绩优良,无作弊挂科现象,综合测评原则上在本专业50%以内。

5.具有较高的工作热情和较强的工作责任感,有实际工作能力和组织能力。

6.无违反法律法规、校规校纪等情况。

五、报名流程

1.各学院组织学生自行组队,可跨学院组队,团队个人均需填写《2024年寒假社会实践活动招生宣传专项行动报名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一份),团队队长填写《2024年寒假社会实践活动招生宣传专项行动学院推荐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一式两份);

2.各学院对报名团队进行初选,于1211日上午11:00前以学院为单位将团队成员报名材料电子版汇总压缩后,以“XX学院寒假招生宣传专项社会实践”命名发送至hnsdtwcxsjb@163.com,纸质版材料报送至校团委创新实践部(校团委302办公室)。

3.校团委、招生就业处对学院推荐队伍进行审核,最终确定约120支实践团队,并进行公示。

六、活动要求

1.活动开展前,学校向实践团队发放介绍信,由团队自行联系目标高中校领导、教务部门或教学老师。

2.团队成员需在目标高中完成以下规定工作:(1)面向高三年级学生、教师发放我校的招生宣传资料(由招生就业处提供);(2)面向高三学生举办小型宣讲会。宣传我校的办学成就、办学特色,介绍在师大的亲身经历,吸引优秀学生报考我校。

3.围绕“招生宣传”这一社会实践主题,团队成员可自行设计并开展完成其它特色工作,活动开展前需报学院团委审核。

4.团队成员需在我校寒假第二周结束前完成招生宣传工作,完成任务后尽快返家,并及时向团队指导教师汇报行程。

5.202439日上午1100前,各学院需汇总社会实践团队“信息反馈表”、团队活动总结、活动照片、活动视频(至少1分钟)、其他支撑材料(宣讲PPT、实践感悟心得)等材料,分别发送至招生就业处邮箱hsdzsb@htu.edu.com和校团委邮箱hnsdtwcxsjb@163.com

七、活动支持

1.学校将对参加活动的同学进行统一培训,发放物资和学校宣传资料,对在实践过程中产生的宣传物料费用等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每所中学不超过200元)。

2.为总结活动经验,深化活动影响,活动结束后,将开展实践活动总结评比工作。对完成度较高、社会影响力较大的团队(不超过团队总数的50%),给予“我是师大代言人优秀社会实践团队”称号。同时,评选实践先进个人若干并发放奖励。

八、联系方式

校团委:杨上上0373-3329077

招生就业处:王艳军0373-3326191

附件1:2024年寒假社会实践活动招生宣传专项行动宣讲目标中学分配表(省内245所).xlsx

//m.graparte.com/_ueditor/themes/default/images/icon_doc.gif附件2:2024年寒假社会实践活动招生宣传专项行动报名表.doc

//m.graparte.com/_ueditor/themes/default/images/icon_doc.gif附件3:2024年寒假社会实践活动招生宣传专项行动学院推荐学生信息汇总表.docx

招生就业处

校团委

2023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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