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部门:
做好大学生征兵工作,是改善军队人才结构、提高部队战斗力的源头工程,事关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事关教育改革发展和大学生成长成才。为落实上级部门关于2016年大学生征兵工作的要求,切实做好我院2016年征兵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领导,成立征兵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征兵工作的组织领导,处理征兵工作中的特殊及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征兵工作办公室,负责征兵日常工作。
二、征集条件
1.征集对象:全体在校生、符合条件的往届毕业生。
2.年龄要求:
男性在校非毕业班学生,年龄为17至22周岁(1994年1月1日-1999年12月31日出生),本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1992年1月1日-1999年12月31日出生)。
女性在校生、毕业生,年龄为17到22周岁(1994年1月1日-1999年12月31日出生)。
3.基本条件:
身高: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
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30%、-15%,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20%、-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
视力:大学生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屈光不正,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正常。任何一眼矫正视力>4.8,矫正度数<600度,合格。
三、报名时间
即日起—6月30日
四、报名方式、地点
所有报名应征的在校生、往届毕业生在6月30日前登陆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进行网上报名,填写完整信息,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高校学生(毕业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交招生就业处办公室(向真楼109)审核盖章。
男性应征学生在学院所在地应征的,需携带身份证、一寸免冠照6张,前往招生就业处办公室进行信息确认,统一安排体检、政治考核;在家庭所在地应征的,应加强与当地兵役机关的联系。应征女生完成网上报名后,由上级征兵机关统一组织体检、政审,务必确保手机的畅通。
五、工作要求
1.各相关部门要本着对党和国家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征兵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深入宣传动员,通过网络、短信、QQ、微信、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把大学生入伍的重要意义、优惠政策等精准传达到每个学生。要以征兵工作为契机,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和兵役法规教育,积极引导广大学生坚定投身军营、报效祖国的理想信念。
2.各相关部门要积极组织、指导学生进行网上报名,与不在校的毕业生保持联系。对有意向参军的学生耐心做好政策咨询,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同时做好与家长的沟通工作,争取家长的理解和支持。在办理入伍学生政治考核、学费补偿、保留学籍以及落实各项优惠政策过程中,相关部门要做好及时到位的服务工作,为大学生入伍开辟“绿色通道”。
3.各相关部门在征兵工作中要密切配合,合力推进,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工作,把握时间节点,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今年征兵工作任务。
附件:大学生参军入伍享受的优惠政策.docx
招生就业处
2016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