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单位:
为促进河南舞台艺术繁荣发展和文化强省建设,扶持引导全省文艺单位的艺术事业发展,从今年起设立河南省扶持艺术发展专项资金,每年2000万元。为了做好2016年度和2017年度河南省扶持艺术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按照“择优扶持、重点保障、鼓励创新、公平公正”原则,对符合条件的全省文化艺术单位采取资金补助的方式给予扶持,以促进全省艺术事业的繁荣发展。
二、扶持范围
对全省艺术团体(包括国有和民营)各艺术门类创作、生产、研究、人才培养等给予补助及奖励。
1.对全省的舞台戏剧(戏曲、话剧、舞剧、歌剧、音乐剧、儿童剧、杂技剧等)、音乐、舞蹈、杂技、木偶、皮影、曲艺、美术、书法、摄影、影视戏剧等优秀作品按创作、加工提高、展览展演三个类别择优进行重点扶持。每年1100万元。
(1)创作类:600万元
①舞台艺术大型重点项目每年不超过3个,每个扶持额度为50万元。
②舞台艺术一般大型入选项目每年不超过7个,每个扶持额度为30万元。
③舞台艺术小型项目每年不超过20个,每个扶持额度为5—10万元。
④戏剧电影、主题晚会等跨界融合艺术作品项目每年扶持1个,扶持额度为40万元。
(2)加工提高类:300万元
每年加工提高舞台艺术项目不超过8个,每个扶持额度为30—40万元。
(3)展览展演类:200万元
美术、书法、摄影等其他艺术门类的展览与舞台艺术活动系列展演每年200万元。
2.对全省艺术人才培养给予补助。每年300万元。
(1)以各艺术门类传承与发展为主题每年轮换举办全省编导、作曲、舞美等创作人员培训班,全省戏剧、音乐、舞蹈、杂技、木偶、皮影、曲艺等表演人才及艺术档案管理人才培训班,全省专业艺术人才的业务学习与交流。
(2)实施“河南艺术名家推介工程”。每年在全省范围内推介各艺术门类名家3-5人,每人扶持10万元。按照“组织一场作品演出或展览,召开一次作品研讨推介会,制作一个艺术集锦光盘,出版一本个人艺术评传”等标准,全方位、多侧面地展示各位艺术名家的艺术成就,进一步扩大各艺术名家的社会知名度和艺术影响力。
(3)实施“河南青年艺术人才扶持计划”。在全省范围内对45岁以下的优秀青年艺术人才进行扶持。每年扶持1—3人,帮助立戏或创作。剧目创作经费扶持额度为每人30—50万元;对已有代表作品的优秀青年人才每年选定1—3人,参照“河南艺术名家推介工程”的推介方式进行宣传推介。宣传推介经费为每人10万元。
3.对全省艺术理论及剧本征集、研讨给予补助,对重点艺术作品、艺术活动进行宣传。每年200万元。
(1)面向全省各艺术研究机构进行艺术理论项目申报与评审。
(2)面向社会进行剧本征集、召开优秀剧本研讨会,促进艺术创作。
(3)对全省艺术门类(剧种)、艺术流派进行研究,出版研究成果;对重点艺术作品进行跟踪评价,开展文艺批评;对重点艺术作品和重大艺术活动进行宣传推介。
(4)对全省的艺术档案进行收集、整理、存储与流通。
4.对全省京剧艺术创作生产给予补助。每年300万元。
主要用于进一步保护及传承国粹京剧,每年排演优秀经典剧目2至3台并进行演出;加强京剧人才培养。参加全国“名家传艺”活动,选派5至7名优秀演员、演奏员拜师学艺,开展京剧流派展演活动等。
5.对近三年来获得文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级二等奖,省、部级一等奖以上的艺术作品给予奖励。每年总额100万元(该项如有结余可调剂至其他类项使用)。
三、申报主体
从事艺术创作生产的全省文化艺术单位。
四、申报方式
1.项目初评。
2.项目申报。
3.申报数量。各地申报项目不受艺术门类、申报类别、大小型作品比例限制,申报总数每年度不超过2个。
五、申报注意事项
1.所有申报项目需提交项目申请报告,并填报年度河南省扶持艺术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一式16份)。
2.新创作的剧(节)目,需提交剧(节)目文本和主创人员名单(一式16份)。
3.加工提高剧(节)目,需提交剧(节)目剧本15份、剧(节)目U盘2个、光盘4套(标清)、节目单16份。
4.申请奖励的,提交获奖证书原件、获奖证书复印件16份和获奖成绩公布文件复印件16份。
5.每个申报扶持项目申请资金的具体预算。
6.以上所有材料均需装订成册,计16套。
7.按照新的财政预算规定2017年度河南省扶持艺术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与2016年度一并进行。
8.每个项目申报时,表1和表12为必填项,其他可根据申报门类归口选填。
9.已获国家艺术基金扶持的项目不得申报。
六、申报时间
各申报项目书面申请及电子版请于2016年6月1日前报送教务处,逾期视为无效。
联系人:原亚纳
联系方式:0373-3329372
附件:河南省扶持艺术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doc
教务处
201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