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就业处:关于做好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21   浏览次数:81

  各学工办、毕业班辅导员及毕业生:

根据国家2016年大学生应征入伍工作安排,为做好该项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网报填写内容注意事项

1. 2016年全国男兵征兵报名时间为:201621—201685日。(应征报名提示:男兵报名前须完成兵役登记。)

2.填写《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时应注意:

文化程度:本科

学校所在地:河南新乡牧野区

应征地:河南新乡牧野区

二、报名流程

1、网上报名阶段

符合当年征兵条件的应届大学毕业生在85日前,可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按要求真实、完整填写基本信息;然后打印《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交由学工部审核、盖章)和《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交由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审核、盖章)(以下分别简称《登记表》、《申请表》),最后交所在高校征兵工作管理部门。

2、初检初审阶段

毕业生离校前,根据学校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按规定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学校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组织的初审初检,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学生,领取兵役机关审核盖章后的《登记表》和《申请表》。

3、体检政审阶段

 大学生可在学校所在地或者入学前户籍所在地选择一个作为自己参军入伍的应征地。征兵开始后,应征地兵役机关将具体上站体检时间、地点通知大学生本人,大学生可根据通知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以及审核盖章后的《登记表》、《申请表》直接参加应征地县级征兵办公室组织的体格检查,由当地公安、教育等部门同步展开政治联审工作。

4、预定新兵

县级征兵办公室对体检和政审双合格者进行全面衡量,确定预定批准入伍对象。

5、张榜公示

预定新兵名单将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6、批准入伍

体检、政审合格并经公示的,由县级征兵办公室正式批准入伍,发放《入伍通知书》。学生凭《入伍通知书》办理户口注销、享受义务兵优待,等待交接运送,统一输送至部队服役。申请学费资助的,还要加盖有县级征兵办公室公章的《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7、不明事宜请登录 “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

学院征兵工作联系人:吕利敏   联系电话:3664100

特此通知。

 

 

招生就业处

2016年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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