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单位:
根据校历安排,2016年1月10日—1月22日为本学期复习考试时间,现将考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考试统一时间:
2016年1月10日—1月22日
上午8:30-10:30
下午15:00-17:00
二、统一安排的公修课考试科目及时间:
2015级:
大学计算机文化基础 1月4日-10日 全天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1月11日 下午15:00—17:00
高等数学 1月14日 下午15:00—17:00
大学英语1 1月10日 下午15:00—17:00
2014级:
大学英语3 1月10日 上午8:30—10:30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1月12日 上午8:30—10:30
2013级:
教育学 1月16日 上午8:30—10:30
毛泽东思想概论 1月13日 下午15:00—17:00
三、试卷评阅与成绩录入
我院本学期继续共享师大教务系统。请各任课教师于1月28日之前将所承担课程的学生成绩录入教务系统,并同时提供试卷和纸质版成绩册一式两份,于1月28日之前交到新联楼102办公室。
四、监考人员职责
1、监考人员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熟练的业务技能做好考场的监督、检查工作,严格维护考场纪律、制止违纪作弊行为,确保考试公正、顺利进行。
2、监考人员在履行监考职责时必须佩带工作证或规定标志,严格遵守考试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不擅自提前或拖延考试开始和结束时间。不将手机带入考场。
3、监考人员在考前领取试卷时必须严格履行交接手续,认真核对试卷种类和数量,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向考务办有关人员报告。
4、监考人员提前十五分钟到达考场并组织学生入场,按考生名单顺序间座安排考生入座,依据考场规则要求认真检查每一位考生的证件是否齐全,核实证件上的照片与本人是否相符。
5、监考人员不向考生解释任何有关试题内容的问题,对试卷印刷不清之处所提出的询问,应当众答复,试题有更正时应及时当众板书公布。不得监守自盗,不准监外不监内,不准暗示、协助或支持考生违规违纪。
6、监考人员认真监督考生考试,制止考生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不得隐瞒袒护。必须将违纪考生的情况如实填入《考场记录单》,没收的违纪证据,应附在考场记录单后,并由违纪考生在作弊材料及《考场记录单》签署姓名。拒签者由监考教师标注“考生拒签”字样及监考教师姓名。对扰乱考场秩序者可直接逐出考场,并报告考务办有关人员及时处理,并记入《考场记录单》。
7、在考场内监考人员应集中精力,严肃认真,忠于职守,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如吸烟、阅读报纸、谈笑、睡觉、抄做试题等)。
8、考试结束,监考人员应认真检查并整理试卷,按要求完成后,将试卷及考试用品送考务办并办理交接手续。
(教务处供稿 文/杨宁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