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做好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规范文明创建档案材料管理和移交程序,提升档案材料质量,明确考核任务和责任,根据工作需要,现就报送档案材料整理工作主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名单等情况通知如下:
一、报送单位:党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校长办公室、科技处、社会科学处、学生处、研究生院、财务处、后勤管理处、保卫处、基建处、校工会、校团委、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旅游学院、图书馆、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校体育运动委员会、校艺术教育委员会、校医院、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附属中学
二、报送内容:单位名称、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等。
三、报送时间:5月18日(周四)17:00前。
四、报送方式:填写《全国文明单位档案材料整理工作主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登记表》(见附件),由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党委宣传部办公室(勤政楼310),电子版通过邮箱hsddwxcb@126.com报送,联系人:刘吉磊 电话:3325863。
附件:全国文明单位档案材料整理工作主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登记表.doc
文明办
2017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