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3号)和《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教高〔2020〕435号)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春季教材选用结果予以公示。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和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1年1月19日至2021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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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2021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