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和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办法,结合我校疫情防控工作和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公平至上、质量为先的要求,稳妥做好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
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宁缺勿滥。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重点考察考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和综合素质等方面,并把它作为录取与否的关键因素。
4.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实施本院的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
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蒋占峰
副组长:余保刚
成员:马福运 马二杰 聂立清
秘书:刘永强 孟祥科
三、考核办法
(一)资格审查
依据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各类招生简章,于考核前由研究生院会同我院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考核。
(二)考核形式
学院采取普通招考招生方式,普通招考方式的考核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初试以现场考试方式进行,复试以现场面试方式进行。
(三)考核机制及要求
初试命题工作由研究生院集中组织,马克思主义学院将按要求组织命题人员签订《安全保密责任书》,规范工作纪律,保守秘密。
组织复试时,学院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规范管理招生考试过程。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考核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考核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
考核小组成员面试期间应严格遵守纪律,规范个人行为举止,并做好整个过程音视频留存备查。
四、考核内容
1.初试
(1)初试科目为:①外国语②业务课一③业务课二,均为笔试。
(2)考生凭“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考试时间:
2021年5月15日上午8:30—11:30外国语
2021年5月15日下午15:00—18:00业务课一
2021年5月16日上午8:30—11:30业务课二
考试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2.复试
学校根据理科、文科、专业学位三种类别的招生计划及考生成绩,外国语成绩按1:3的比例划定分数线,专业课成绩不得低于60分。学院将在学校划定复试分数线的基础上,依据上线人数确定复试分数线(不低于学校复试线),并于5月16日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复试名单。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的考查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
复试地点:平原楼201室。(候考室:平原楼108室)
复试时间:2021年5月17日,具体复试时间会在5月16日公布复试名单时确定。
(2)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在5月17日下午13:30之前,向考核工作秘书报到(平原楼112),不进行复试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核者,视为放弃复试。
(3)复试时须提交的材料(此材料参加复试人员需要提供,不参加复试人员不需要提供):
①考生复试时须持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硕士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生持学生证,要求每学期均注册)。境外接受高等教育的往届硕士毕业生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证书认证书。 ②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单复印件,须加盖研究生院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③硕士论文全文以及评审意见复印件;
④体现外语水平和个人科研成果的相关材料(外语能力证书、发表论文全文、主持或参加科研项目的立项或结项证书、科研获奖证书等);
⑤考生自述(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以上材料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联系人:刘永强老师0373-3326038;地址:平原楼112室,电子材料提交邮箱:ying_yongqiang@163.com
⑥其他需要补充提交的材料以学院通知为准。
①学术水平考查
主要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及外国语听说能力。成绩按百分制计,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a.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占50%;
b.英语听说能力,占10%;
c.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占20%;
d.科研潜质,占10%;
e.综合素质,占10%。
以上各项均以百分制计算,然后乘以各自所占百分比,综合所得即为考生最终复试成绩,其中外国语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②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生招生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有学术不端行为者,不予录取。
五、录取工作
(一)录取规则
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我院按照考生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校内不同专业之间原则上不进行调剂。
3.除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外,录取为全日制的博士生须在学制内全脱产学习。
3.特别提醒:初试为复试资格考试,即考生初试成绩符合我院复试线取得复试资格,录取以复试成绩为依据,进行择优录取。
(二)录取步骤
学院拟录取考生,经学院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无误后在学院网站公示,同时将公示结果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存档备案。汇总后的拟录取名单统一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待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审定后正式录取。高校思政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专项、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待教育部审核后录取。
(三)录取类别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录取类别一经上报教育部,不得进行修改。
(四)体检
参加复试的考生,到校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时间5月17日上午。(体检表会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供考生下载)。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复核复查
学院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考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下一年不得报考。
入学后3个月内,各学院(部)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考核纪律
1.考生首场考试进入考场时,向监考人员提交《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健康考试承诺书》和《2021年博士研究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
2.考生不得将手表(考场内有时钟)、手机等电子设备带入考场,违者按作弊处理。所有考场均为标准化考场(全程联网监控、录像),提醒考生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
3.考生不得将试题、答题纸和草稿纸带出考场。
4.考生迟到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每场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5.违规必究,作弊必罚。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凡组织、参与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
七、咨询与申诉
1.院级申诉
申请人对博士生招生考试环节有异议的,向学院以书面形式进行实名申诉,学院受理并予以答复。
联系电话:0373-3326038
电子邮箱:ying_yongqiang@163.com
办公地点: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西校区平原楼112)
2.校级申诉
申诉人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
联系电话:0373-3329034
电子邮箱:hnsfdxyzb@163.com
办公地点:研究生院招生科(西校区文渊楼112房间)
邮寄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建设东路46号研招办
邮政编码:453007
八、附则
本办法由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研究生院规定为准。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