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商学院第三届“校友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郭琛昊发布时间:2024-11-06浏览次数:20

关于开展商学院第三届“校友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为资助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依托学院校友捐赠,设立商学院“校友助学金”。根据《商学院校友助学金评选办法(修订)》有关规定,我院第三届“校友助学金”开始评选,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商学院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生。

二、资助名额及金额

资助本科生20人,研究生5人,资助金额每人500元。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思想积极进步,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校纪校规,认真执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国家法令、校规校纪,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上一学年至当年评选前,没有受到学校、学院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处分;

3.品德高尚,诚实守信,在学习、生活等方面都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勤俭节约,无任何不良消费行为。

四、材料要求

1.《商学院第三届“校友助学金”认定申请表》(附件二)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2份,双面打印,纸质版中个人承诺及签名需本人手写。

2.《商学院第三届“校友助学金”申请书》(附件三)纸质版一式1份,内容包括家庭情况、申请理由及自己的人生理想,其中家庭情况需详细介绍,申请书双面打印后,内容手写;落款写明:学院、年级、姓名、学号、联系方式。

3.《商学院第三届“校友助学金”申请情况统计表》(附件四)

4.证明家庭信息、困难程度等情况的复印件一式1份。

五、申报要求

1.各年级要重视评选工作,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照评选条件和标准,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

2.请符合条件的同学如实认真填写申请表。

3.各年级于11月13日前统一将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504560524@qq.com,纸质材料报送至商学院323,联系人:郭琛昊电话:3328066。

商学院校友助学金评选办法(修订)(附件一).doc

  商学院第三届“校友助学金”申请书(附件三).pdf

商学院第三届“校友助学金”认定申请表(附件二).docx

商学院第三届“校友助学金”申请情况统计表(附件四).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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