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细则

发布者:宋跃刚发布时间:2024-09-13浏览次数:471

                                

为了选拔、推荐我院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接受更高层次的教育,根据《Betway官方客服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师大教﹝20242号)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在原有文件的基础上修订本细则。

一、推荐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学院推免具体工作。工作小组由院长任组长,主管本科生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和院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学院其他领导、学院学术委员会成员、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教师代表、教学秘书、教务员、年级辅导员、学生代表为成员。

二、推荐条件

(一)坚持和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刻苦学习,勤于创新,身心健康,积极向上。

(二)学业综合成绩排名位于本专业学生总人数的前40%(含40%)。

(三)英语水平通过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或托福成绩90分及以上、雅思成绩6.5分及以上。

(四)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推荐:

1.考试作弊及协同作弊者。

2.在校期间受警告及警告以上纪律处分者。

3.推荐时已确定不能获得学士学位者。

4.在校期间体育不达标者。

5.曾有补考科目者。

(六)已经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一)被确定推免后,受刑事或违纪处分者;

(二)不能如期毕业,或不能获得学士学位者;

(三)被发现所提供的成绩或其他材料不实,弄虚作假者。

三、推荐程序

(一)向全体应届本科毕业生公布应推名额和推荐条件,学生自愿报名。

(二)学院成立推荐免试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审查小组对所有报名同学进行资格审查。

(三)对符合条件的各专业报名学生,严格按照学业综合成绩排名,确定候选人。

(四)最终依据遴选综合评价成绩确定推荐名单并公示。

(五)凡符合推荐条件且自愿报名参加普通类推免的学生,须按照学校当年关于联系接收单位的规定联系接收单位。自愿放弃者,须在学院推免工作期限内与学院签署自愿放弃声明,该名额在本专业内依次顺延。

(六)学院在公告栏内张榜公示推免生候选人人选,接受全院师生的监督。对在公示期内被提出异议者,一经查实,取消推荐资格,该推荐资格在本专业内依次顺延。

(七)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学院将推免生候选人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学校,不得变更。

四、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分办法

(一)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由学业综合成绩和素质类综合成绩构成。

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构成表

综合评价成绩


类别

占比

学业综合成绩

 

---

---

90%

素质类综合成绩

 

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

参军入伍服兵役

1%

10%

参加志愿服务

1%

到国际组织实习

1%

科研成果

3.5%

竞赛获奖

3.5%

合计

100%

 

(二)学业综合成绩在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中所占权重为90%

学业综合成绩使用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前三学年必修课程平均加权学分成绩,计算公式为:

课程成绩按各课程第一次所修成绩计算;必修课中考查课成绩,优、良、中、及格分别按95分、85分、75分、65分计算。

(三)素质类综合成绩主要包括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五个方面,在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中所占权重为10%,最终成绩为五项成绩之和。具体为:

1.参军入伍服兵役加1分。

2.参加志愿服务加1分。参加志愿服务以中国志愿服务网公布的全国性项目为依据。

3.到国际组织实习加1分。

4.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纳入遴选指标体系时,须按照学生的特殊学术专长进行严格审核认定。

1)科研成果:仅限学生本科阶段以Betway官方客服商学院为署名单位在核心及以上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以独立作者在CSSCISSCISCI二区及以上(中科院分区)源期刊发表科研论文者计3.5/篇,在中文核心期刊、SSCISCI二区以下(中科院分区)发表科研论文者计2.5/篇;以第一作者在CSSCISSCISCI二区及以上(中科院分区)源期刊发表科研论文者计2.5/篇,在中文核心期刊、SSCISCI二区以下(中科院分区)发表科研论文者计1.5/篇,其中,与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且署名第一作者在CSSCISSCISCI二区及以上(中科院分区)源期刊发表科研论文者计1.5/篇,在中文核心期刊、SSCISCI二区以下(中科院分区)发表科研论文者计1/篇。

2)竞赛获奖:仅限作为主力队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以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认定的竞赛名单——2023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分析报告》竞赛目录,以下简称《竞赛目录》)并获得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的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

其中,在《中国国际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三个比赛中获得国家级一等奖加3.5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2.5分。在《竞赛目录》上述三个比赛之外的其他比赛中,获得国家级一等奖加2分、二等奖加1.5分,三等奖加1分。竞赛目录中若奖项设置有特等奖,则特等奖视同一等奖,一等奖视同二等奖,以此类推。

其中,主持人(排名第一者)获得奖项最高分(m),其余团队成员(n名)加分(x)的计算公式为x=m/(n+1);计分的竞赛团队归属单位须为商学院,且项目主持人须为商学院学生。

3)学生与直系亲属(《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条: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5.学生在上述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只取一项。

6.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严格审核、认定申请学生的特殊学术专长,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学生需提供个人学术贡献说明材料,经指导教师签字确认。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对学生提交的科研成果和说明材料进行审核和答辩,重点聚焦创新质量和个人学术贡献。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特殊学术专长在推免系统和网站上予以公示。未通过答辩或鉴定的,不得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五、附则

本细则用于学院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未尽事宜,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商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监督电话:0373-7062689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定稿2024年商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工作细则修改稿 (1)(2).pdf

                                                         商学院

                                                                                                                      2024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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