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
推荐免试招生总规模实现上限管理,原则上接受学术型硕士8名(含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两个一级学科及政治经济学二级学科,具体方向见表1),专业硕士9名(农业推广硕士农村与区域发展方向)。
表1 商学院接受推免生类别及名额
类别 |
学科 |
研究方向 |
推免生名额 |
学术型硕士 | 政治经济学 (二级学科) |
01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研究 02收入分配理论与政策 03企业制度理论与实践 |
8名 |
学术型硕士 | 应用经济学 (一级学科) |
01国民经济学 02区域经济学 03财政学(含:税收学) 04金融学(含:保险学) 05产业经济学 06国际贸易学 07劳动经济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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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型硕士 |
工商管理 (一级学科) |
01会计学 02企业管理 03审计学 04技术经济及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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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硕士 |
农业推广硕士 农村与区域发展 |
01农村经济与社会发展 02县域经济与乡镇管理 03农业现代化 04农村金融与财务 |
9名 |
二、申请条件
1.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表现,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身心健康。
2.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高校的2015届本科毕业生,并取得本科就读学校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
三、相关政策
根据国家规定,2015年录取的研究生全部缴费,并设立国家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学校还设立其他奖学金。推荐免试研究生录取后第一学年享受最高等次的学业奖学金,以后各学年参加奖学金评定。
四、申请者网上报名通过后应提供的材料
1. 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并加盖就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公章。
2. 学术科研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等)及获奖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五、申请办法
1. 申请人请登录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查阅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进行网上报名并缴费,然后将报名信息打印连同报名材料一起邮寄(或送达)到商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申请时间:2014年9月28日~10月10日,截止时间将根据报名情况动态调整,但最迟不晚于10月20日。
2.学院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审查通过后,将通过名单及复试要求和时间报研招办,由研招办通过研招网推免平台通知初审合格的申请人来我校进行复试(申请人可在报名系统上查询申请状态)择优录取。
3. 我校对通过复试并同意接收为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本科应届毕业生在研招网上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在规定的时间接收待录取通知;此外,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被接收为推荐免试生者,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统考。
4. 如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人免试资格。
5. 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大学阶段第四学年的政治表现和学业成绩不符合推荐条件者,取消推荐免试生资格。
6. 研招办联系电话0373-3329307,商学院联系电话0373-3329237。
六、复试安排
学院根据报名情况拟定于10月12日进行复试,参加复试的推免生由学院和推免生双向选择,根据学生报名专业及复试成绩综合考虑录取为学术学位或专业学位。
复试为综合测试,主要是面试(百分制),其中专业学位需进行技能测试。详细的复试安排如下:
时间及地点:10月12日下午15:00-18:00,在商学院二楼会议室进行。
考核要点:专业基础及学习与工作能力;思维分析与表达能力(含外语口语);培养和发展潜力;个人素质与品德。
考核程序:
1)个人陈述;2)密封抽题,并回答;3)随机问答。
农业推广专业学位将专业(领域)技能测试作为面试的一部分,专业技能测试以问题分析与作答的形式呈现,主要测试学生知识与信息获取能力、与农民沟通、组织管理、农业推广实验等技能。
商学院复试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任太增
副组长:乔俊峰
成员:任鸣鸣 刘新同 胡国恒朱秀芹 杨玉珍
七、录取
1.推荐免试研究生录取后原则上不允许放弃录取资格,如因特殊情况放弃录取资格者,须于2015年5月10日前向所在学院书面申请,由学院主管院长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方予办理相关手续。
2.录取为非定向研究生。
3.推免生的《录取通知书》与统考录取研究生同时发放,时间大约在2015年6月中旬。
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