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着“扶困助学、雪中送炭”的原则和“情系祖国、惠及教育、振兴中华”的目标,“应善良助学金”继续在我校2024级本科生中设立,资助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完成学业。为做好评选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2024级在校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
二、资助名额及标准
全校30名,每生每年3500元(按学期发放)。各院(部)名额分配情况见附件1。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进步,品德优良;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及其他不良记录;
3.积极向上,自强不息,刻苦学习,生活俭朴,助人为乐;
4.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以及受其它途径资助者,原则上不再申请此助学金。
四、审批程序
1.学生申请。10月9日前,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院(部)提交申请。
2.院(部)初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各院(部)对申请“应善良助学金”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德、智、体、美、劳等方面进行初审后,确定拟受助学生人选,并于10月14日-10月16日进行院内公示。
3.学校复审。学校将根据省侨办意见,对拟受助学生人选进行综合审核,并于10月23日-10月25日进行校内公示。
五、材料报送要求
被确定为推荐人选的同学,按照填报要求(见附件2)准备《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应善良助学金申请书》等材料(见附件3),并于10月17日下午下班前,以院(部)为单位,将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材料报送至致远楼422,其中《应善良助学金审批表》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018293@htu.edu.cn。
联系人:阿热孜古丽 电话:0373-3329374
附件2:填报要求.pdf
附件3:附件3.zip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