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是申报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等国家级和省级专家人选的基本条件之一;是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的必备条件;是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任(聘用)、工作考核、职业注册、申请各种奖项等人事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和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豫人社〔2021〕19号)要求,各二级单位要高度重视专业技术人员网上继续教育的组织工作,配齐建强本单位管理员及时开展登记管理审核。(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学习网址https://manage.hnzjgl.gov.cn/)
请各二级单位填报《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管理人员信息表》(见附件),于5月17日上午经本单位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交到人事处307室,同时电子版发送至287922685@qq.com。
人事处
2022年5月10日
附件:
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管理人员信息表
填报单位:(公章) 填报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