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5年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上级通知,现组织申报我校2025年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及赴港澳台计划,具体如下:
一、申报说明
1.申报人员范围:我校在职人员及返聘、延聘人员。
2.填报类别:2025年教学科研因公出访计划分为因公出国计划和因公赴港澳台计划两类,分别填报《2025年教学科研类因公临时出国计划备案表》(附件1)和《2025年教学科研类因公赴港澳台计划备案表》(附件2)。
教学科研类因公出国(境)团组是指教学科研人员出国(境)开展学术交流合作,主要包括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出席重要国际学术会议以及执行国际学术组织履职任务等(国家留学基金委等公派访学项目不在此次填报范围内)。此类团组按程序报备出访计划,不受年度计划限量管理,出访人员及停留时间按需安排。
二、申报原则
1.严格按照“根据工作需要,确有必要出访”和“因事定人、人事相符”原则确定出访任务、国家和人员,要求出访任务明确,人员结构合理,行程安排科学。杜绝无明确公务、无实质性内容的一般性、重复性、照顾性、考察性团组和人员出访。
2.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扩大国际科技交流合作精神,立足学校实际,重点向优势特色学科、重点项目、重大活动等倾斜,向教学科研人员参加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倾斜。积极鼓励我校教师与世界一流大学,特别是世界顶尖大学开展学术交流与科研合作。
三、申报要求
1.各单位教学科研人员如有出访任务和出访意愿,应尽可能申报并认真填写附件1和附件2。按上级要求,2025年因公出访将严格实行按计划出访,原则上不受理无出访计划团组的出访申请。已申请办理2025年出访的团组务必上报计划。
2.各单位在制定教育科研合作交流、培训等计划任务时,须有实质性项目和具体交流内容,不得将一般性交流和考察性出访任务纳入此出访计划。
3.团组计划要明确到团长;不能明确到人的,要明确到人数和职称。出访任务要真实具体,保证出访人身份与任务相符。
4.校内不同单位人员计划执行同一出访任务的,须统一组团,并由团长所在单位提交计划,不得拆分团组。
5.因公出国(境)经费实行预算管理,未安排经费预算的团组不纳入计划。教学科研团组出国(境)计划原则上应有教学或科研方面经费来源,且有国际交流经费列支(开支标准表见附件3)。
6.参加中央、省直单位及其他单位的双跨团组和培训团组需报备并列入年度出访计划,均计入本人和本单位当年出访批次。
7.此次仅为计划申报,待计划获批后,在实际执行出访任务时,为避免耽误团组行程,一般应提前至少3个月办理出国(境)相关手续。
四、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于2025年1月17日17:00前,各单位将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需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电子版和扫描件通过校园网邮箱发至指定工作邮箱。出访计划以部门和二级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不接受个人报送。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薛敏
联系电话:3377662
工作邮箱:473003@htu.edu.cn
附件1.2025年教学科研类因公临时出国计划备案表.xlsx
附件2.2025年教学科研类因公赴港澳台计划备案表.xlsx
附件3.各国家和地区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开支标准表.pdf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港澳台办公室
202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