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2022年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05 浏览次数:1028
各学院(部):
为加强国别和区域研究,加快培养和储备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竞争的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更好服务国家对外开放大局、“一带一路”倡议、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选派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出国留学,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现启动2022年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的遴选工作。
一、项目实施办法
1.采取“先立项,后选拔”的项目制方式。
2.各学院(部)可结合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培养需求,依托与国外院校开展的人才培养合作渠道,依照《2022年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选派办法》组织项目申报。同一项目可包含多个留学身份,留学人员可派往不同国别或单位。
3.学校对申报项目评审论证后,推选至留基委参加项目评定。
4.获留基委批准实施后,由项目实施学院(部)按照获批项目实施计划推荐人选,经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录取后派出。
5.获批项目执行期为三年。
二、项目实施对象
该项目主要选派类别为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三、项目申报
1.各单位须于 2021年12月5日前提交《项目申请书》(附件1)、《申报项目列表》(附件2)以及本单位与国外单位签署的实质性合作协议中/外文版等申报材料。
2. 申报材料纸质版经学院(部)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后,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电子版以压缩包形式(请用“负责人+项目名称”命名)发送至办公邮箱oip@htu.edu.cn。
项目详情可通过项目说明网址https://www.csc.edu.cn/chuguo/s/2156了解,如有疑问可联系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联 系 人:薛敏,联系电话:3377662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