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信息

2013年省内美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发布者:李胜利发布时间:2018-06-06浏览次数:517

学院名称

专业名称

录取人数

最高分

最低分

备注

美术学院

美术学

(文)55

72.59

68.02

按综合总分录取

(理)5

68.16

67.59

环境设计

(文)24

71.56

67.92

(理)5

71.72.

68.29

视觉传达设计

(文)25

72.52

66.56

(理)5

71.42

66.29

绘画

(油画文)25

274

260

按专业分录取

(油画理)5

270

257

(国画文)27

270

258

(国画理)6

268

260

    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
美术学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和产品设计专业: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双过线”的前提下,按考生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各占5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的总分,录取时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总分的计算公式:综合总分=文化成绩÷文化课满分×100×0.5 + 专业成绩÷专业课满分×100×0.5
    2.
绘画专业: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双过线”的前提下,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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