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1年度仪器设备购置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07浏览次数:2340

校内各单位:

为强化仪器设备采购规范,提高仪器设备采购的计划性,根据《网上商城采购管理办法》和《大型仪器设备购置论证办法》,现将2021年仪器设备年度购置计划报送工作安排如下:

一、请各单位本着合理配置、物尽其用、实事求是的原则,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提出采购计划,于2020121818:002021年度仪器设备购置计划的纸质版和电子版统一收集汇总报送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其中单台套50万及以上仪器设备需另外单独列出。

二、要充分做好市场调研,填写预估单价。通过电话询价、网上查阅、实地咨询等途径获取采购项目的性能、配置、价格等详细信息,同时要提高采购计划的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三、各单位报送年度仪器设备采购计划时,需填写《仪器设备年度购置计划表》,表中所有项目均需要填写,本着优化设备配置、合理使用经费的目的,初步研究拟定购置计划和拟采购时间(须具体到月份)

四、依据河南省财政厅豫财购〔20204号文件(见附件2)部分政府采购品目必须实行网上商城采购。

五、通用办公设备及空调设备购置请按《河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豫财资〔2020222号》(见附件3)严格执行。

六、在学校年度财务预算下达后,根据单位的财务预算变化情况可以调整年度采购计划1次,新学年开学两周内可以调整年度采购计划1次;未纳入年度计划的采购原则上不予支持。

七、联系人:张玉蒙;联系话:3328856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

2020127

附件1:仪器设备年度计划购置表.xls

附件2: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pdf

附件3:河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豫财资〔2020〕222号.pdf

附件4:网上商城采购管理办法.doc

附件5:大型仪器设备购置论证办法.doc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