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自然基金
NSFC
一、编制总体要求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以下简称项目决算表)是项目预算执行情况的全面反映,是实施绩效评价和信用考核的重要依据。项目负责人应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5〕15号)的有关规定,会同科研、财务等部门共同编制项目决算,真实全面反映项目资金收、支、余情况,务必做到账表一致、账实相符,并认真编写决算说明,全面分析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依托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决算,经所在单位科研、财务管理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由依托单位项目负责人汇总编报。
二、编制内容
根据科学基金项目资助方式的不同,项目决算表分为定额补助式决算表和成本补偿式决算表。重大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填报成本补偿式决算表,其他各类科学基金项目填报定额补助式决算表。
定额补助式决算表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直接费用决算表》和《决算说明书》。
成本补偿式决算表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直接费用决算表》、《决算说明书》、《合作研究资金决算明细表》、《设备费决算明细表》、《测试化验加工费决算明细表》和《劳务费决算明细表》。
各表填报要求如下:
(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直接费用决算表(定额补助式、成本补偿式)
1.本表反映结题项目在项目执行期中的直接费用批准预算情况、实际支出情况和资金结余情况。
2.表中“批准预算”栏填列自然科学基金委批准资助的项目直接费用预算;“预算调整”栏填列项目执行过程中,经批准调整的预算数额;“调整后预算”栏填列“批准预算”和“预算调整”栏的合计数;“累计支出数”栏填列项目执行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累计支出;“结余数”栏填列“调整后预算”扣除“累计支出数”后的结余。
3.表中(2)、(4)栏根据实际情况,由项目负责人填写;表中(1)、(3)、(5)栏由系统自动计算生成,不需项目负责人填写。
4.审核公式:
第1行=2+6+7+8+9+10+11+12+13+14行;
第2行=3+4+5行;
第(3)栏=(1)+(2)栏;
第(5)栏=(3)-(4)栏。
(二)决算说明书(定额补助式、成本补偿式)
决算说明书由项目负责人填写对项目决算表中各项支出所做的必要说明,包括:预算调整及执行情况说明、合作研究外拨资金情况、单价10万元以上的设备名称及使用说明、自筹资金落实情况、资金使用和管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建议,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等。
(三)合作研究资金决算明细表(成本补偿式)
1.本表反映结题项目在项目执行期中实际发生的合作研究外拨资金情况。包括:合作研究单位名称、是否为已注册依托单位、单位类型、任务分工、研究任务负责人、承担直接费用金额、是否已签订合作协议等信息。
2.表中(1)、(2)、(3)、(4)、(5)、(8)栏根据实际情况,由项目负责人填写;表中(6)栏根据双方签订的合作研究协议与实际外拨资金情况,由项目负责人填写;表中(7)栏由系统自动计算生成,不需项目负责人填写。
3.审核公式:
第(7)栏=(6)栏÷项目直接费用决算表1行(3)栏。
(四)设备费决算明细表(成本补偿式)
1.本表反映结题项目在项目执行期中实际发生的设备购置、设备试制情况。包括:设备名称、设备分类、单价、数量、金额、购置设备型号、购置设备生产国别与地区、主要技术性能指标、用途等信息。
2.单价超过10万元(含10万元)的设备购置、试制需填写明细,单价低于10万元的设备购置、试制只需填写合计数。
3.表中(1)、(2)、(3)、(4)、(6)、(7)、(8)、(9)栏根据实际情况,由项目负责人填写;表中(5)栏由系统自动计算生成,不需项目负责人填写。
4.审核公式:
第(5)栏=(3)×(4)栏;
“累计”行(5)栏=项目直接费用决算表3行(4)栏+项目直接费用决算表4行(4)栏。
(五)测试化验加工费决算明细表(成本补偿式)
1.本表反映结题项目在项目执行期中实际发生的测试化验加工情况。包括:测试化验加工内容、测试化验加工单位、计量单位、单价、数量、金额等信息。
2.量大及价高的测试化验加工需要填写明细,其他测试化验加工只需要填写合计数。量大及价高的测试化验,是指项目研究过程中需测试化验加工的数量过多或单位价格较高、总费用在10万元及以上的测试化验加工。
3.表中(1)、(2)、(3)、(4)、(5)栏根据实际情况,由项目负责人填写;表中(6)栏由系统自动计算生成,不需项目负责人填写。
4.审核公式:
第(6)栏=(4)×(5)栏÷10000;
“累计”行(6)栏=项目直接费用决算表7行(4)栏。
(六)劳务费决算明细表(成本补偿式)
1.本表反映结题项目在项目执行期中实际发生的劳务费情况。包括:人员分类、发放人数、投入本项目的总工作时间、支出标准、金额等信息。
2.表中(1)、(2)、(3)、(4)、(6)栏根据实际情况,由项目负责人填写;表中(5)栏由系统自动计算生成,不需项目负责人填写。
3.审核公式:
第(5)栏=(3)×(4)栏÷10000;
“累计”行(5)栏=项目直接费用决算表11行(4)栏。
三、新旧科目衔接
2014年及以前批准资助的项目填报决算时,需要进行新旧科目衔接。在新旧科目衔接时,原科目中除了管理费以外,均衔接到新决算表中的对应科目。其中,原表中的管理费科目单列在新表中的最后一行,且仅限2014年及以前批准的项目填列。
表1项目决算表科目衔接
旧表科目 | 旧表对应新表科目 | 新表科目 |
一.研究经费 | 1、设备费 | |
1.科研业务费 | (1)设备购置费 | |
(1)测试/计算/分析费 | 3、测试化验加工费 | (2)设备试制费 |
(2)能源/动力费 | 4、燃料动力费 | (3)设备改造与租赁费 |
(3)会议费/差旅费 | 5、差旅/会议/国际合作与交流费 | 2、材料费 |
(4)出版物/文献/信息传播事务费 | 6、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 | 3、测试化验加工费 |
(5)其它 | 9、其他支出 | 4、燃料动力费 |
2.实验材料费 | 5、差旅/会议/国际合作与交流费 | |
(1)原材料/试剂/药品购置费 | 2、材料费 | 6、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 |
(2)其它 | 2、材料费 | 7、劳务费 |
3.仪器设备费 | 8、专家咨询费 | |
(1)购置 | (1)设备购置费 | 9、其他支出 |
(2)试制 | (2)设备试制费 | 10、管理费(2014年及以前批准项目) |
4.实验室改装费 | (3)设备改造与租赁费 | |
5.协作费 | 3、测试化验加工费 | |
二.国际合作与交流费 | ||
(1)项目组成员出国 | 5、差旅/会议/国际合作与交流费 | |
(2)境外专家来华 | 5、差旅/会议/国际合作与交流费 | |
三.劳务费 | 7、劳务费 | |
四.管理费 | 10、管理费(2014年及以前批准项目) |
四、编制的规范性要求
决算数据以“万元”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面两位。各类标准或单价以“元”为单位,精确到个位。外币需按人民银行公布的即期汇率折合成人民币。
咨询电话: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财务局010-62326760/6460
附件: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编制说明.doc(定额补助)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编制说明.doc(成本补偿)